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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约谈十大电商:双十一“不要做一锤子买卖”

人民网
2014-11-01 13: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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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的网购投诉逐年上升,价格、售后服务、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等问题已成为网购问题的重灾区。 东方IC 资料

        针对电商促销节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国家工商总局10月31日召集阿里巴巴、京东等10家电商企业进行行政指导,主要围绕如何对“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的问题展开。

         参加本次会议的10家电商企业是:阿里巴巴集团(天猫、聚划算)、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亚马逊、携程、58同城、去哪儿网、唯品会、聚美优品。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行政指导会上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投诉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的网购投诉逐年上升,价格、售后服务、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等问题已成为网购问题的重灾区。甘霖总结导致“重灾区”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假打折误导消费者。

        二是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

        三是有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其在市场份额中的优势地位,强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

        四是一些平台内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虚构自身的商业信誉,或以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甘霖强调,恰逢岁尾年末是网络促销活动的旺季,网络经营者在刷新销售记录的同时,要认真梳理以往集中促销活动出现的问题。各电商需要对照问题自行纠错,将质量放在第一位,不要做一锤子买卖。

        对此,甘霖也对在场电商企业提出了五点注意:

        一要防范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

        二要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三要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不得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

        四要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

        五要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

        阿里巴巴副总裁王煜磊表示,对于今年双十一,天猫在前期已经与各大快递公司沟通,对购买的商品运输过程实时监控,快递公司之间分流包裹,在配送中保持透明、通畅,尽量避免因为双十一导致包裹延迟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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