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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开征2015年消费维权主题,往年多和社会环境有关

澎湃新闻记者 丁雨菲
2014-11-04 12:50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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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 CFP 资料图

        11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中国消费者协会(下简称“中消协”)决定从11月5日起,联合各地消协组织向社会有奖征集2015年年主题。

        据了解,中消协希望通过公开征集活动、问计于民,通过各界人士的参与、听取消费者的呼声,使2015年的年主题更贴近广大消费者的愿望和诉求,也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深入发展的需要。

        据中消协官方网站消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自1997年首次开展年主题活动以来,至今已有18年。而1998年开始,中消协公开向社会征集消费维权年主题,2015年将是征集年主题的第18个年头。

        澎湃新闻注意到,征集而来的年主题,大都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

        比如,2001年消费者维权年主题为“绿色消费”。中消协在阐述该主题的意义时称:“绿色消费”是全世界消费者组织共同的工作重心,国际广泛关注,国内已逐步升温,在新世纪到来时有这样一个年主题,很“入流”、也很“公益”,特别是对中国正进行的“申奥”工作十分有利,一定会得到党、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同年7月,北京历时4年的申奥计划获得成功。

        而在200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10周年之际,消费者维权年主题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也是因为2002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03年的经济工作要围绕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两大任务,“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富足生活”。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同年,消费者维权年主题在公开征集后,确定为“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据了解,2015年“主题年”活动征集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20日。中消协对应征稿件作出了具体要求:稿件应包含年主题的内容表述,字数在10个字以内,并附500字以上的理由说明;稿件中应写明作者的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

        中消协将从消费者的投稿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由价值300—1500元的奖品。获奖名单将于2015年年主题发布日同期公布。

        消费者可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投稿,邮寄需在信封上标明“2015年年主题”字样,投递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北一街甘家口12号楼3层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邮编:100037,电子邮箱:nztzj315@163.com。

        

链接: 近年来消费维权年主题

        2014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2013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2年:“消费与安全”

        2011年:“消费与民生”

        2010年:“消费与服务”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7年:“消费和谐”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5年:“健康 维权”

        2004年:“诚信 维权”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2年:"科学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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