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际资深专家谈北京反腐宣言:死刑对中国追逃帮助不大

澎湃新闻记者 焦东雨
2014-11-09 07:42
来源:澎湃新闻
全球速报 >
字号

        

弗雷德里克•加尔通(左一)认为相互信任对于APEC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来说是最重要的。

        

        【编者按】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11月8日表示,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日前正式运行。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由APEC各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机构人员组成,隶属于APEC反腐败工作组,旨在促进亚太地区反腐败和执法机构间的沟通、联络和能力建设,推动打击腐败、贿赂、洗钱和非法贸易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在此背景下,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国际反腐败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创始职员、前研究部负责人弗雷德里克•加尔通(Fredrik Galtung),请他对APEC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进行解读。加尔通如今在伦敦执掌一家名为诚实行动的机构。过去20年间,他在反腐战略问题上给40多个国家提供过顾问咨询,他还与欧洲理事会、世界银行、联合国包括秘书处在内的多个下属机构等国际组织合作过。

        

        澎湃新闻:可否先对APEC反腐合作这十年来的进展和现状,谈一谈你的看法?

        加尔通:反腐败确实是APEC的一项重要议题,也确实是有十年了。但事实上,APEC在这方面的进程相比其他组织缓慢了一些。

        欧洲有欧盟反腐败公约,拉美有美洲国家组织反腐败公约,非洲有非盟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的规范层面、公约性质的法律框架方面,APEC的法律框架是缺失的。但我想绝大多数的APEC成员国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如果不是所有国家的话。所以,就法律框架这回事儿而言,我甚至也不确定APEC是否还需要再制定一部新的公约。我想它也不会提供什么增量。因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已经有相应条款了。

        关于APEC的反腐败合作,我觉得更有趣的是技术层面的合作,跨越不同体制的合作,相互的法律支持,将会是APEC反腐败合作的重要特色。相互间提供法律支持,也是最大的挑战之一。尽管人们可以把很多内容加入到法律和实践当中去,但不同执法机构、管理机构间的信任也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他们不相互信任的话,他们就不能很好的合作,那么法律怎么写都无所谓了。

        以非洲为例,尽管他们有非盟反腐败公约,但他们相互间的法律合作进展并不顺利。欧洲内部的相互合作相当好,但美洲的合作就很一般。我认为APEC在这方面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相互法律合作无外乎外逃犯追捕、外流资产追讨。即便是欧盟反腐败公约有最紧密的相互法律合作,他们仍然需要建立充分的信任来让法律起作用。腐败不分国界。腐败真的会利用相互法律合作上最薄弱的环节,来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也是为什么APEC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为什么如此重要。

        因为APEC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区域。美国政府是世界范围内在反腐败规范和标准方面的领导者,对美国来说亚洲和太平洋贸易区域极端重要。美国,加上加拿大、墨西哥,当然也包括中国和其他国家,它们绝大部分的贸易,发生在这一地区。因此,这一地区的重要性是毫无疑问的。

        对于这么大的一个贸易区域,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基础是必须的,这是可以通过信任建设实现的。

        我认为相互信任对于APEC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来说是最重要的,APEC成员国的法律体系是如此迥异,但我事实上认为这也是APEC反腐败合作的一个巨大优势,我不认为这是劣势。因为不同也是一种识别度,如果人们足够开明意识到的话,他们就会发现通往成功的道路有很多条。中国代表着一种惊人的强大模式,但也存在其他模式。对于有品质的治理来说也是,并不存在唯一的模式。尽管制度迥异,APEC也应该建立相互法律合作的信任基础。所以说,我们不是要试图创造一种唯一的制度,那是我们有生之年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当然也是不会实现的。

        那么人们如何跨越不同体制实现相互信任呢?商人们相当习惯于跨越不同体制工作,他们不得不这样,否则他们就没法相互做生意了。但对于管理者(政府)来说,有时他们面临着更多的障碍。在解除这种障碍方面,APEC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如果有机会跟APEC秘书处或者一些执法机构的人员对谈的话,我肯定要问他们这个问题:你们是如何搞信任建设的?你们是如何相互帮助的?

        我要谈的不仅仅是相互技术支持,那是很容易的。他们肯定很乐意到香港或者美国联邦调查局总部参加一场研讨会,每个人肯定都会乐意的。问题是,他们如何建立相互法律协助的信任?他们为此采取了那些切实的步骤?否则,腐败就会在最薄弱的环节爆发。

        开会、研讨,这些对于信任建设是不够的。官员们是很乐意到这个国家参加个研讨,到那个国家参加个研讨的。这样浪费钱很容易,也很浪费时间。即便是他们相互认识了,也不能保证相互建立了信任。真正的挑战仍然是,他们采取了那些切实行动?这些行动是否有助于信任建设?APEC需要的是加速信任建设的行动。研讨会、会议、技术层面的文件和讨论,甚至是贸易都不足以建立信任。

        澎湃新闻:那么在你看来,怎么做才能促进APEC成员国间的信任建设呢?

        加尔通:你这个问题很好。促进信任建设,确实需要领导力、主动性,这些都不容忽视。但最根本的是,通过结果的展示,通过不同的案例来展示信任是可以建立的,尤其是需要从大案要案开始。如果APEC秘书处和APEC框架在这方面能做到,比如找出来哪些国家在通过不同的方式相互协助?澳大利亚是如何帮助印度尼西亚的?美国又是如何与中国合作的?

        从根本上来说,APEC是个贸易区域,事关国家间关系和相互合作,但不怎么事关区域内某国的国内事务,比如欧盟就涉足国内事务很深。对APEC来说,真正重要的是,在跨境议题上,成员国如何相互帮助对方。

        澎湃新闻:APEC成员国之间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是否是信任缺失的主要障碍?

        加尔通:人们很容易找出这个原因。这是政客和执法机构最容易找到的借口。他们依照的是不同的法律规则和程序之类的话就挂在他们嘴边。我觉得这种现成的借口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我们应该表现地比那更成熟一些。否则的话,现实就是,腐败会在律师、银行和会计的帮助下,找到并突破(国际反腐败合作)最薄弱的环节。这是正在进行时,我不是在说将来时,这是当下正在发生的情况。

        澎湃新闻:从你的经验来看,是否有一些国家事实上并不想从根本上铲除腐败?

        加尔通:这个问题要区别对待。我认为确实有国家从腐败分子跨境流动中获利。当他们从中获利时,他们对于控制腐败跨境流动意味着什么很是不安。与此同时,也有国家从中遭受损失。那么这些国家就绝对有人很急切地要做些什么(来改变不利现状)。有国家要改变现状,那么就有国家不是很欢迎改变。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对于APEC跨国反腐框架下的相互法律协助来说,谁是支持者,谁又在阻碍这一努力?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力量,包括公司的跨国行贿、躲避法律制裁的逃犯、非法所得的追讨等。

        澎湃新闻:有媒体分析,一些国家在与中国开展反腐合作时有些迟疑,是因为担心中国在反腐时所采取的极端措施,包括死刑。你如何看?

        加尔通:我个人的观点,作为一种惩罚措施来说的话,死刑既无效力又不道德。死刑于事无补。

        你或许也知道,在很多民主国家,他们的法律不允许把某人遣返回某国,如果后者可能面临死刑的话。这不是借口。于是,一些中国贪腐官员逃出去后正是以此为由——如果他们被遣返回国的话,他们将面临死刑——申请政治避免。在一些显要案件上,中国表示不会判死刑,这样美国和澳大利亚才愿意遣返涉案逃犯。

        所以,我认为无论是对中国执法来说,还是对相互法律协助来说,死刑帮助不大。

        澎湃新闻: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国际反腐败方面,双边合作会比更大范围的,21个国家间的合作会更有用。你认为有道理吗?

        加尔通:通常情况下,多数案例最终都是双边范围的议题,通常是一个逃犯从A国逃到B国,公司行贿也是从A国支付到B国。但有时候,其中过程却更为复杂,资金可能流转了多个国家,也可能存在空壳公司等。经常是,情况更为复杂,而不仅仅是涉及两个国家。我认为把反腐提到APEC的议事日程上的原因,就是因为APEC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区域。腐败会在这个体系内最薄弱的环节爆发,而且已经爆发了。所以,简单地从双边层面来应对是不足够给力的。APEC秘书处不是一个强势的秘书处,但这不意味着他们不可以突出强调下积极正面的案例、执法行动,来展示下什么是相互法律协助。退一步说,他们甚至可以让一些国家难堪一下,通过温和的手段,披露下谁不够配合。这也是有效的措施。

        澎湃新闻:近来,澳大利亚同意协助中国追讨在澳境内的贪官资产,你认为这会有助于在APEC框架内树立一些典范吗?

        加尔通:这不是第一次了。我认为这非常重要。这正是我前面所说的,需要予以突出强调的合作案例。随后,还需要对它进行案例研究、充分理解,这也正是我所说的需要做的工作。是的,我认为它很有帮助。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