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呼格吉勒图案18年后再审,呼父:四中全会后,心就踏实了

澎湃新闻记者 李云芳
2014-11-20 09:05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字号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澎湃新闻记者 李坤 图

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新华视点 图

        

        呼格吉勒图案迎来历史性转机。

        11月20日(今天),呼格吉勒图的弟弟告诉澎湃新闻,今天8点钟左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庭长暴巴图来到家里,向他们下达了《再审决定书》,但《再审决定书》里没有写明具体再审日期,而暴巴图也没有告知有具体日期。

        据了解,内蒙古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主要是根据呼格吉勒图近亲属的申诉。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内蒙古高院将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鉴于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决定不开庭,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经过审理,如认定该案确有错误,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纠正。

        1996年,时年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呼和浩特卷烟厂的一名职工。当年4月9日,呼和浩特烟卷厂发生一起奸杀案,呼格吉勒图随即被认定为凶手。案发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死刑,立即执行。

        9年之后的2005年,随着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的落网,呼格吉勒图案迎来重大转机。

        赵志红在内蒙古境内接连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他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呼格吉勒图案瞬间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0月末,有媒体报道称呼格吉勒图案近期内有或将再审。内蒙古高院随后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尚在复查中,其中并未遭遇任何方面的障碍和阻力,一切都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这么多年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几乎每周都会去内蒙古的政法部门询问案件进展,但此前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一等”。案件再审的这一天,呼格的家人已经足足等了18年。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再审决定书》

        

对话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

        澎湃新闻:心情怎么样?

        尚爱云:挺高兴的,盼了18年,终于盼到,心情比原来舒畅了。终于看见这一天希望到了。

        澎湃新闻:再审日期定了吗?

        尚爱云:没有,我今天问他具体日期,他说没定下来,很快会(再审)。高院一共来了5个人,别的也没有说,就是代表高院送达这个(《再审决定书》)。

        澎湃新闻:你觉得能改判吗?

        尚爱云:我觉得肯定能改判,不改判再审干嘛?肯定不可能维持原判,明明白白的事情,还能维持原判?

        李三仁:只要进行再审,我相信肯定能平反,因为原来判的时候证据就不足。

        澎湃新闻:赵志红出现后,你已申诉了9年时间了,中间有没有灰心过?

        李三仁:没怎么想过这个问题,反正就一直去找法院,一定要讨一个公道。9年时间是挺漫长的,2007年真凶出来以后,我就从没有灰心过。

        澎湃新闻:这么多年来一直去省高院,感觉有变化吗?

        李三仁:以前接待的人都是说,“你们等一等,会给你们一个结果。”10月30日,媒体报道“格吉勒图杀人案将进入重审程序,最快将于下月启动”后,我们去高院,答复就说“在加紧复查,快了”。更详细的人家就不说了。但他们一说“加紧”,也许就是快了, 我觉得有希望了。媒体这么报道,对这个事情是有推动的。

        澎湃新闻:为什么觉得有希望了?

        李三仁:以前法律没有现在这样健全,四中全会对法律有推动,每天看电视关注四中全会。说依法治国,冤案出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治国实际干着,心里很高兴。四中全会之后,心里踏实了。

        澎湃新闻:每周都去内蒙古高院,对方接待你态度怎样?

        李三仁: 从十八大以后,我去高院,都耐心接待我,打电话也都接。

        澎湃新闻:你微博是谁在帮你搞?

        李三仁:我让儿子帮我发微博,让网民都知道。看到那么多网民都在支持、关心我们,这给我们一种力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