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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上”火锅店私售海鲜刺身3年,或面临最低150万罚款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2014-11-26 18:59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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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捞坊”餐厅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为“单纯火锅,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但菜单上有“刺身”类目。 孙湛 澎湃资料

        杭州一家海鲜火锅餐厅因未经许可出售三文鱼刺身、生蚝刺身等生食海产品,被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如确定违法,可处以货值金额5~10倍的罚款,按该餐厅生食海产品的经营收入30余万元计,至少面临150万元的罚款。

        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对辖区内的火锅店进行专项检查。11月25日,执法人员在杭州大厦内的“豆捞坊”餐厅发现,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为“单纯火锅,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但菜单上有“刺身”类目,包括三文鱼、生蚝、象拔蚌、澳洲龙虾、南非龙虾刺身等,店长承认这些刺身是客人生食的,不属于火锅配菜。

        执法人员在该店厨房看到,三文鱼刺身直接在水池边切片,与其他菜品没有隔断。“《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规定,制作现榨果蔬汁、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要设置专用的操作场所。”杭州市市监局餐饮稽查科科长姚海斌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制作刺身要满足专人操作、专门操作间、专用消毒设施、专用操作工具、专用冰箱“五专”要求;冲洗刺身不能用自来水,要用滤芯过滤的水。

        “生食海产品不经烹煮、直接进口,对餐厅的加工方式、硬件有严格要求,需要提前审批。”姚海斌告诉澎湃新闻,“豆捞坊”的行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生食产品加工制作,已被立案调查。《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没收违法所得;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以上的,并处2000元~5万元罚款;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10倍的罚款。执法人员查看账单发现,“豆捞坊”已开业3年,其中刺身类食品收入为30余万元。如确定违法,“豆捞坊”将面临150万~300万元的罚单。

        杭州大厦购物城汇集众多知名品牌,是杭州的高端购物、餐饮场所。据业内人士介绍,现在有不少餐饮店开在商场等综合体内,租金昂贵,面积有限,又要保证经营场地,厨房面积小,专门的生食操作间往往被忽略。消费者在用餐前可查看商家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了解其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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