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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飞行员无序流动了20多年,终于签了份“限制公约”
11月26日,国内45家航空运输企业、飞行员代表及相关行业协会在京签署《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下称《公约》)。这是中国第一次为飞行员流动制定行业自治性公约。
20多年来,民航飞行员流动处于无序状态。近十年来,已有超过千起飞行员辞职诉讼,而2013年,一起飞行员劳动争议官司甚至引来最高法专门听证。飞行员的跳槽那点事引发舆论关注,拉锯诉讼、天价赔偿频见报端。
此次《公约》签约单位所完成航空运输量,占全行业97%。据专业财经媒体报道,国有三大航的飞行员占到了国内运输航空可用飞行员的80%。《公约》的出台将有利于三大航避免飞行员流失,但却会对近年来新成立的民营航空招收飞行员产生限制。有新近成立的民营航空甚至拒绝签署这一文件。
《公约》规定,飞行员流动要遵循持续安全、自主流动、有序流动、有偿流动、诚实守信等五条原则。
具体来说,在飞行人员流出调控幅度方面,原则上不超过1%,但不包括控股公司之间的内部调动;流入调控幅度上,新建公司开始时数量大一些,以后逐年减少,自行培养飞行员;接收方对流出方的经济补偿方面,既要以2005年五部委颁布的相关文件为基础,也要考虑价格指数上涨等因素,按照市场规则,最终由企业商定。
据专业财经媒体报道,根据《公约》,各航空公司每年可流出的飞行员不得超过其前一年底在册飞行员数的1%,航空公司收到赔偿后才允许飞行员离职,而新成立的航空公司每年可流入飞行员的数量也按照航司运营年限有严格限制。按照近年来的案例,航空公司向飞行员要求的赔偿金额最高可以达到300万元。
民航局安全总监吴成昌表示,此次《公约》的签订在规范飞行员流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是一种行业公约,是政府逐步退出行政指令角色,交由市场主体更多参与的体现。
当天还成立了监督协调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公约》的施行,对争议进行调解,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仲裁和到法院诉讼。
中国飞行员流动问题突出,一个主要原因是航空运输扩张迅猛,而飞行员培养周期较长,致使长期供不应求。2013年,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为美国的42%,运输飞机架数为美国的30%。美国持有各类执照的飞行员为59.91万人,而中国为3.55万人;扣除飞行学员后美国为47.88万人,中国为3.16万人,包括聘用约800名境外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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