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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药价改革提速,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将取消

澎湃新闻记者 闫鹏飞
2015-03-05 12:33
来源:澎湃新闻
财经上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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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  新华社 图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及药价改革。他说,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改革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此前的3月4日,数十位医药界两会代表委员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官员座谈,说的最多的也是药价。代表委员希望建立合理的药价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官员就此回应:药价改革方案今年有望公布。

        实际上,药价如何改,相关部门去年就已在征求意见。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去年11月拿到《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显示,国家发改委拟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当时的计划是,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

        现行药品管理体制下,价格受到管制的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以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前者约有100种药品,后者数量为2600种左右。

        在前述征求意见稿印送之前,市场上大部分药品已经处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此前曾在公开场合发声,其并未讳言药价管制的弊端。他认为,当前的定价政策一是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求状态,二是与药品集中招标价格重叠,三是最高零售限价被称作“天花板价”对降低药品价格无用,四是定价方法难以科学合理。

        “单靠发改委有限的人力资源,很难获悉药品的真正成本。而且,药品规格千差万别,成本更是难以监控。再者,政府定价容易导致寻租空间。”李镭介绍,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条件都已经具备。首先是大多数药品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其次是药品招标采购的限价作用越来越强;再者,医保控费越来越紧,定出医保支付基准价后,医疗机构会自觉压低药品采购价格。

        征求意见稿将拟涉及价格改革的药品分为五种情况讨论。

        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专利药品(包括医保目录外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中成药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建立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

        政策暂时不变的药品有两种情况,分别是:一类精神、麻醉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低价药品,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仍继续实行日均使用费用上限标准控制。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药价会不会涨或许是公众最关注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在上述征求意见稿中亦给出判断。

        征求意见稿称,总体上看,由于有医保支付标准的引导,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长远看,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

        但所涉及的情况,征求意见稿中亦有分类: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不会上涨,但不排除改革初期,在社会零售药店销售的部分药品价格会有所上涨。

        当然,国家发改委提及的这种情况是否会发生,需要未来市场落地的检验。一浙江零售企业总经理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其药店售卖以前有最高限价的药品可能不会涨价,因为这些药品虽然加了一些利润后出售,但价格普遍是低于目前的最高零售限价的,另外,药店方面存在的竞争也制约单家药店“涨价”的想法。

        一外资企业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国家发改委的意思是,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建立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这部分药品多为外资企业的专利药和中药企业的独家品种,之前,经常会有发改委要在这些药品价格上‘动刀’的传闻,而若价格管制没有,这些降价传闻就不了了之了,但是这里又说价格谈判机制,带有压价的意味,还要通过机制运作的结果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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