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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最后通牒”大限将到,又一在逃境外嫌犯回国投案

澎湃新闻综合
2014-11-28 16: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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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11月27日16时52分,从新加坡归国投案的徐玉锁被移交给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办案人员。

        自10月10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和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来,又一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11月27日16时52分,在深圳市蛇口客运码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国边检人员将从新加坡归国投案的徐玉锁移交给早已在那里等候的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下称郑州铁检分院)的办案人员。17时59分,检察人员依法讯问后,向徐玉锁宣布了强制措施文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徐玉锁,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因涉嫌向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行贿的案件,为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指定郑州铁检分院管辖,2012年8月28日,郑州铁检分院依法决定对徐玉锁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期间,徐玉锁秘密潜逃至国外,辗转美国、新加坡等地。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徐玉锁(右)。 东方IC 资料

        今年10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郑州铁检分院加大对徐玉锁的劝返力度。10月25日,徐玉锁分别向最高检和郑州铁检分院寄来信件,表明愿意主动投案自首。

        据《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在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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