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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美国弗格森事件原点:20多名目击者证词如何相互矛盾?

澎湃新闻记者 黄翱
2014-12-01 10:2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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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图一样高举双手,高喊“Hands up. Don’t shoot”一度成为声援布朗的标志。     

        由白人警察达伦·威尔逊枪杀黑人青年迈克尔·布朗所引发的席卷全美的大规模抗议继续发酵。很多民众因为不满陪审团对威尔逊不予起诉的决定而走上街头。

        为什么陪审团对这一案件不予起诉,争论的焦点又在哪里?

        根据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词以及其他证据,一个确定的细节是,布朗遭到警告射击之后,转过脸朝向威尔逊。

        然而,接下来出现戏剧性的一幕——这名黑人男子开始朝白人警察移动。到底发生了什么?布朗是被威尔逊无辜枪杀还是因故意袭警而后者出于自卫被迫开枪?这成为这场案件备受瞩目的焦点,也正是导致整个美国几乎分裂的源头。

        《华盛顿邮报》仔细分析了所有目击者的证词,发现不同的目击者对布朗的行为表述差异巨大。

        枪击发生时大约有20多名目击者。8月9日的一场听证会上,他们均向大陪审团表示,他们发现一名受伤的黑人男子举起手,向一名朝其射击的白人警察走去。

        射杀布朗的警察达伦·威尔逊的证词称,这名18岁的黑人男子无视警告,向其冲来,他不得已才继续开枪。目前,忍受着巨大精神与安全压力的威尔逊已经宣布辞职。

        根据其他目击者的证词笔录,有3名目击者称布朗是“冲向(Charge)”警察。另外两位目击者认为布朗可能冲向警察,但并不确定。但其他大多数目击者表示均表示,看见了布朗“向前移动(forward motion”,但有的描述为“迈步(steps)”,有的描述为“走过去(walking)”,有的描述为“蹒跚(stumbling)”。有一半的目击者将布朗向前移动解读为试图投降。

        “他就继续向前走,没有停下来,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理解。”一名女性目击者的证词称,她认为,布朗是企图投降。“我问我的丈夫:‘为什么他就不停下来呢?’”

        上周,圣路易斯当地法院判决威尔逊无罪。但很多美国公众依然将这一判决视为本就充斥对黑人不公的美国司法体系的又一次错判。

        布朗遭到射杀后数周,社交网络上流传过一张视频截图,截图号称是事发当时拍摄的。在这张未经证实的截图中,“布朗”高举双手。这张图片的流传瞬时间引爆了民意,随后,高举双手这一动作成为受弗格森事件激发的大游行的标志性动作。“手举起来了,不要开枪(Hands up. Don’t shoot)”一度成为流行标语。然而,威尔逊的支持者则认为这张图是伪造的。

        威尔逊提交的证词称,“他迈步面朝我,开始做出准备跑来的动作。当他这样做时,左手做出了拳头状,右手藏在T恤衫下面,开始向我跑来。”

        圣路易斯地方法院法官也表示,有证据显示布朗向威尔逊冲去,但法官并没有描述他的动机。“迈克尔·布朗向威尔逊警官移动,警官开了更多枪,将布朗射杀。”检察官Robert P. McCulloch在上周的听证会上表示。

        证词显示,几乎所有证人都看见布朗抬起手臂,但为何关于如何抬起手臂却各执一词。一名目击者称看见布朗手作拳头状。另一些目击者称是做出投降的手势,即便不是手心向前的经典手势。其他人认为布朗因为发现中弹而出于惊恐抬起手臂。

        但所有证人都证实,布朗向警官移动过去,有些人认为这是继续攻击,有些人认为这是因为严重受伤而向前倒去。

        根据现场证物,布朗向前移动了21英尺(约6.4米),威尔逊则边退后边开枪。

        美国各州有关“使用武力”(即警察什么时候可以正当使用致命武力)的法律各不相同。具体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在3种情形下,使用致命武力实施逮捕或防止羁押对象逃跑属正当行为:执法人员有充分理由认为逮捕对象已经犯下重罪或试图实施这类犯罪;或试图借助致命武器逃跑;如不立即逮捕,可能以其他方式危害他人生命或造成严重身体伤害。要不要开枪,完全依靠在场警员理性的、同时也是主观的判断。法律专家说,与别的州相比,密苏里州的法律对警方要宽松一些。

        虽然很多人质疑布朗并非袭警,而是投降。但根据美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因为布朗做出了向前移动的动作,又没有确切证据显示威尔逊是蓄意开枪。同时,由于大陪审团成员是电脑随机抽选的普通公民。他们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训练,甚至不懂法律条文,只是根据自己看到的、听到的证据,做出常人的判断。许多证人的说法,特别是在开枪的环节,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有的和物证不符。由此,大陪审团最后决定不起诉。

        在一次陪审团听证会上,一名检察官表示,有目击证人描述,布朗当时即便握了拳头,也是“手掌向上,手和手指大概在肩上的高度,手肘没有放在胸腔,自然下垂”。这名目击证人认为这一姿势不具有威胁性。

        一名陪审员问该检察官,他是否认为这一姿势不具威胁性。该检察官不断表示,这需要依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陪审人员继续问道,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以这样的姿势握紧拳头,向某人走去,你会认为这是投降吗?”

        这名检察官表示,“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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