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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10个月,江苏3成诉讼由法院院长、庭长审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高级法院获悉,今年1—10月,该省各级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审理各类案件已超过33万件,审结案件达26.8万多件,占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数的31%。“院(庭)长审案”制度化趋势明显。
据介绍,今年5月底,江苏省高院专门下发文件,推动全省各级法院的院长、庭长亲自开庭办案经常化、制度化,并在每季度末就“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称,各级法院的院长、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审理案件,通过主持庭审、案件评议、审签文书,而不再以听取汇报的方式参与定案,旨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
让院、庭长亲自审案,不仅有助于提升法院领导的审判能力、防止业务生疏,也是法院狠抓“主业”的体现。“可以更加凸显审判中心地位,倒逼院、庭长将时间精力、工作重心放在执法办案上来,营造抓‘主业’、干事业的良好氛围。”江苏省高院相关人士称。
据统计,目前江苏全省法院的院、庭长共有3654人(指具有审判职称的院领导、庭领导)。其中,院领导898人,庭领导2756人。今年前10个月,全省法院院领导共审理8353件,人均审理9.3件;庭领导共审理328639件,人均审理119.2件。
在各中级法院院长中,办案较多的有:宿迁中院院长汤小夫10件,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9件。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冰冻胚胎继承纠纷案”,经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江苏各中级法院庭领导共办理案件35219件,人均79.5件;各基层法院院领导共办理案件7840件,人均10.1件;各基层法院庭领导共办理案件293420件,人均126.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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