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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预算透明度不高,致使腐败愈演愈烈

澎湃新闻记者 欧昌梅 发自北京
2014-12-16 19:5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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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中卿表示,把公开透明转化为制度,是缩短理念与现实的一个关键步骤。 杨深来 澎湃资料

        “事实上,预算公开性透明度不高,是中国财政活动中一系列浪费、失误、低效,甚至是贪污腐败等问题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重要诱因。”12月16日,在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尹中卿直指目前预算体制的弊端。

        尹中卿感慨之际,距离新《预算法》开始实施已不到一个月。今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有中国经济宪法之称的新《预算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历经十年长跑的预算法修改,终于尘埃落定。

        值得一提的是,新《预算法》不仅首次将政府预算公开透明纳入其中,还从五个方面对预决算公开透明进行了规定,敲定了预决算公开透明的法律制度框架。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预算草案、决算草案这些资料都属于国家秘密,不仅对社会公众保密,对人大代表也保密,提供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信息也相当简单

        尹中卿回忆说,直到2005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审议预算案都还被严格要求保密。“参加人大会议这么多年,当时每个代表团就分一份或五份(预算草案),会后就被收回了。”

        “对于预算信息、预算内容、预算活动和预算过程,老百姓看不懂,也看不清,普通人大代表也看不全,看不懂。”尹中卿说。

        尹中卿表示,预算公开透明与现实还有一定差距,预算公开透明是一个理念,把公开透明转化为制度,是缩短理念与现实的一个关键步骤。

        实际上,现行《预算法》实施二十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试图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但效果并不理想。

        尹中卿表示,实施新《预算法》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当前和今后有六大任务要完成:

        第一,推进预算全口径公开透明。新《预算法》规定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人大和公众需要了解这四本账,也包括政府债务规模结构等债务信息,以及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执行调整情况。

        第二,推进预算口径全方位公开透明。预算分为五级,推进预算全口径公开,不仅要推进中央预算公开透明,也要推进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公开透明,不仅要推进预算管理体制、分配政策、编制程序公开透明,也要推进财政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公开透明。不仅要推进预算调整、决算的透明,也要推进部门预算决算报表透明。不仅要推进预算活动公开透明,也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不仅要推进一般的财政收支公开透明,也要推进“三公”经费开支透明。

        第三,推进预算全过程公开透明。预算流程包括预算编制、审批、预算执行和调整以及预算,这些在预算编制环节还要经过现在的“两上两下”。新《预算法》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参与预算过程进行了一些规定,要依法切实推进以公民参与、人大审批为基础的预决算决策民主化,将公开透明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回应公众要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拓宽预算公开透明的渠道。预算公开途径比较分散,预算信息和内容碎片化,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了解预算情况存在不便,新《预算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所以,各级人大应当依法进行探讨,例如各级人大可以探索建立公开平台

        第五,提高预算公开透明的质量。新《预算法》规定,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项目四级,支出分为三级,但目前国内预算信息披露主要按功能分类,很多最多只能公布到款,各级政府预算都没有按照经济性质分类进行公布。很多地方往往对外只公布了几张收支简表,所以提高预算公开透明质量,必须在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上作文章,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相适应,来修改完善相关的政府会计制度,使政府收支信息的记录反映更加准确,更加合理。

        第六,强化预算公开透明监督。需要构建人大、舆论、公众等各方主体参与的全面预算监督制度。对于存在的问题和询问,各级人大要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公民开展专题询问。 

【延伸阅读】中国预算公开“简史”:15年一路走来

        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各级政府开始编制部门预算,预算信息在人大层面的透明度有所提高。

        2008年,国务院颁布《信息公开条例》,将预算、决算、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列入了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范围,预算公开程度才有了相当大的提高,报送各级人大审议的预决算内容逐步完整和细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的程度也有相当大的进步。

        2009年3月,财政部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当年中央财政收支预算表、中央本级预算支出表,以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预算表。

        2010年,中央财政开始推进预算部门公开。

        2011年,中央财政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开支。

        2014年,中央财政公开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金预算的表格。中央决算公开范围扩大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也全部公开省级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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