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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疑被盗用,湖南一男子意外发现自己成了“罪犯”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实习记者 林雪霞
2014-12-19 21: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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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库中陈勇(化名)的信息。

        36岁的湖南人陈勇(化名)怎么也想不到,突然间自己成了有案底的人。

        12月19日,陈勇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上月底他准备将户口从湖南石门县老家迁至工作地深圳,迁户过程中,他意外地发现自己成了“罪犯”。由于案底缠身,导致户口没能迁成功。

        澎湃新闻从陈勇提供的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的照片看到,2005年7月9日,陈勇在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因琐事与同事打架,并于2005年7月16日被嘉定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入狱,刑期3年半。

        上述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的登记记录显示,上面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以及户籍等信息,与陈勇提供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均一致。

        该资源库显示的犯罪人照片为侧面照,因此无法确定是否为陈勇本人。资源库“人员详细信息”中的“别名”显示,陈勇曾用过另外一个名字“覃业伍”。

        陈勇说,犯罪记录上的照片不是他本人,民族也不对(他是土家族,记录上为汉族),户籍地址也有出入,而他也未用过那个别名。

        “我觉得很诧异,我的身份证在用,为什么还可以同时坐牢?”陈勇说他很懊恼,不仅户口没迁成,自己还莫名其妙地成了一个有案底的人,“太奇怪了,我不知道怎么用言语来表达”。

        为此,近日陈勇专程飞到上海,来到管辖“犯罪地”的嘉定区外冈镇派出所。

        陈勇说,他从警方处获知,已基本确定盗用他身份证信息的人叫覃业伍,此人也是湖南石门县人,“不过我不认识这个人”。

        陈勇还说,虽然目前确定了自己不是罪犯,但仍然不知自己的身份信息是如何被盗用的,而最关键的是这个案底何时能销,成了他的心病。

        19日下午,嘉定区外冈镇派出所一值班民警向澎湃新闻表示,事件是2005年的事情,当时的办案民警和领导现在都已经调了,所以他们现在也不清楚这个事情到底是怎样的,“现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当事人要耐心等待”。

        陈勇同样不解的是,当年在抓人和审判时,警方和法院为何没有核实犯罪人员的身份信息,导致这一乌龙出现。

        对此,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抓人的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有核实户籍信息的义务,法院一般是没有这个义务的。

        马文斌称,全国身份证信息联网核查工作采用新媒体技术是最近五六年才普及,十年以前的技术条件确实存在一定的偏差,而且当时的一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刚刚启用)可能在防伪技术上有缺陷。“在当时,外地的公安机关有时候也无法核实嫌疑人的信息。”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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