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河南固始教师聚集县政府讨工资,官方:教育教师提出合理诉求

澎湃新闻记者 慈亚圣
2014-12-22 14:59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12月22日上午,围堵在河南省固始县政府门口的中小学老师。 参与维权教师供图

        12月22日上午,河南省固始县上百名中小学教师拉着横幅聚集在县政府门口。这已是他们第二次聚集在政府门口上访,12月20日,他们以同样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多位教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他们的绩效工资一直是每半年发放一次,有时还有拖欠情况。此外,老师们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固始县委宣传部部长彭爌对澎湃新闻称,到县政府门前上访的是“个别青年教师”,他们认为待遇有问题。“县里关于教师的工资、待遇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的,没有问题。” 彭爌强调说,“请社会各界放心,我们一定是按照政策执行的,如果违规会马上改正。”

        22日下午2时10分,固始县政府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上午9时许,固始县部分青年教师集体到县政府就工资过低等问题进行上访。县政府经研究后立即给予以下答复:一是全面落实有关文件规定不打折扣;二是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诉求要给予耐心解释;三是教育教师提出合理诉求,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教师:涨的工资是补回上半年扣的

        据一位参与教师介绍,前来政府门前上访的老师都是没课的老师,共有1000余人,“为了学生,没有停课。一部分接着上课,毕竟孩子没有错。”

        根据老师们从现场发来的图片显示,老师们站在固始县政府门前的台阶上,举着写有“返还克扣工资,绩效按月发放”、“扣除教师养老保险是违法行为”等字样的横幅。

        老师们在QQ群,政府门前都贴出了一份《教师维权诉求书》。诉求书中写道:“教师每月只能领到工资卡上几百元的工资,剩下的绩效工资部分每半年发一次,偶尔还有拖欠现象(如2014年上半年的六个月绩效工资部分9月份才发放),远远低于周远县市,却没人向我们解释。”

        对于绩效工资,老师们解释称,绩效工资调整后原级涨75元,初级职称涨215元,中级职称涨415元,副高级职称涨615元。“以中级职称为例,新绩效工资是1600元,其中基础部分1120元,浮动部分480元,可新标准要扣除18%,扣后剩余绩效工资是1312元;原标准(2013年执行)基础部分是840元,浮动部分345元,共1185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说,这还没有计算上半年开始扣除的13%。实际涨资是127元,但上半年扣的13%是154.34元,其实这次涨的就是把上半年扣的补回来。

        此外,有老师称一直没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有的教师称自己连养老保险都没有。

政府: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落实教师工资待遇

        据老师们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固始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虞继强与现场教师进行了沟通。虞继强说,他受书记委托,针对大家反映的情况进行了了解。他对老师们说:“对于教师的工资待遇,县里会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不折不扣的落实,不到位的做到位,没兑现的要兑现,搞错了就纠正。如果县政府对于教师的待遇有哪一项没有落实,哪一点搞错了都可以提出。”

        他希望教师们选出代表与政府一同研究协商,有新的情况,老师们可以反映,不要采取集体上访的方式表达诉求。

        固始县政府官微当天还公布了《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说明》文件。文件提到,固始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测算,按照月人均1400元(含月人均1300元津补贴加年终一次性奖金分摊人均月100元)测算。根据本县事业单位人数、人员结构,绩效工资总量拟定了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各级岗位的具体标准。与信阳市所属七个县相比,我县初级职称标准普遍高于信阳市七个县标准,中高级职称与信阳市七个县持平。       

        针对老师们提出质疑的绩效部分,文件称,绩效工资总量为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后确定的津贴补贴加上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前者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部分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单位根据其工作特点确定。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