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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固始官方回应“大妈申遗6年遭拒流落街头”:不具备条件

人民网
2014-12-23 21:2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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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芳展示自己做的画。
        近日,有媒体报道“固始大妈流落郑州街头,6年申报非遗传承人遭拒”的消息,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今日(12月23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政府回应称,并非不给申报,而是其不具备申请省级非遗代表传承人的条件。

        据此前媒体报道,来自河南固始县的李友芳,今年50岁,会“印染布衣花”、“剪纸”、“刺绣”的手艺,原本六年前就可以申请成功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但因为固始县文化局没有为其报送材料而失败。六年后,她申报的材料依然被县文化局的人压了下来。李友芳说,要她掏8万块钱,才给她建立代表性传承人的音视频档案。

        今日上午,固始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据介绍,当事人李友芳,女,50岁,系固始县南大桥乡大庄村小学教师(至今领取国家工资的正式教师),爱好刺绣、印染、剪纸等民间工艺。 李友芳从2008年开始,以她的剪纸、刺绣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遗部门积极受理,当时因其剪纸、刺绣、印染很大众化、又没列入省级非遗名录,不具备申报条件。2009年,县文化局组织第一批固始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其剪纸被列入县级非遗名录。2010年,信阳市文化局组织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固始县文化局积极其将刺绣、染布衣花两个项目申报为市级非遗名录。2012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定工作,李友芳被列为县级非遗代表性(剪纸)传承人。李友芳现为县级非遗传承人。

        对于李友芳未能成为省级非遗代表传承人的原因,官方回应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其中有重要一条:必须是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才能从该名录项目推荐申报认定有特殊贡献影响的传承人为代表性传承人。而李友芳的刺绣、印染、剪纸没有一项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代表性名录。因必须先申报非遗名录项目(如固始花挑舞省级非遗项目),后有该项目省级名录传承人。李友芳不具备省级非遗名录基础,所以不具备申报文件规定的基础条件,因而未能申报。

        说明称,关于李友芳反映“申报的材料让县文化局的人给压了下来”,“要她掏8万块钱,才给她建立代表性传承人的音视档案”的说法,纯属李友芳误解。

        2008年李友芳到原文化局说要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局非遗工作人员对她说,申报条件不够,因为刺绣、印染、剪纸没有列入省级非遗项目名录(当时这几个项目连县级、市级都不是),同时工作人员还告诉她申报非遗项目和申报代表性传承人既要对照申报条件,还要按照申报程序办理,其中涉及到申报辅助材料:要制作8分钟的申报项目录像片,摄像制作费大约需几千元钱,你(指李友芳)个人负担有困难,等你的项目符合申报省级项目条件了,由文化局给你免费制作项目录像视频材料。这本是好意的一句话,却被李友芳误解为向她索要8万元,才给她申报省级非遗传承人的说词。

        在此后的几年里,李友芳还多次到省文化厅、信阳市委宣传部和县文广新局咨询申报相关事宜,有关负责同志均按文件规定的条件给予明确的解释和说明。但李友芳要求必须按她说的办,文化部门对此十分无奈。

        官方表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是各级文化部门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文化部门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个人应给予支持、积极帮助申报。但由于申报工作有条件规定和申报程序要求,然而李友芳却不顾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近些年,不但不主动或配合县文化部门创造条件进行申报,而是采取到省、市、县信访等有关部门上访,对每次上访信件,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都一一作了明确的回复,通过靠“以事实为据,以政策为据”,澄清了李友芳为什么未能成为省级非遗传承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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