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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指"杨剑波诉证监会一审败诉,光大内幕交易成立
杨剑波诉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案及市场禁入决定案原告杨剑波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杨剑波诉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案及市场禁入决定案今日一审公开宣判,宣判结果显示,法院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成立。
判决内容显示,法院认定本案具有三大焦点。
焦点一:本案错单交易信息能否构成《证券法》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内幕信息。
焦点二:光大证券案发当日下午的对冲交易是否构成基于既定投资计划、指令所作出的交易行为,从而不构成对内幕信息的利用。
焦点三:杨剑波是否构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判决,三大焦点被逐一驳斥,光大内幕交易成立。北京一中院指出,本案是中国资本市场上首次发生的新型案件,光大证券在2013年8月16日上午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导致的错单交易对整个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错单交易发生之后,沪指上涨5.96%,属于重大错单交易。
2013年8月16号,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乌龙”,在进行ETF(交易所交易基金)套利时,错误下单234亿元买入,大量买单瞬间让沪指上涨了近6%,最终成交72.7亿元,造成了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大幅波动。
而在市场还在到处猜测意外如何发生的时候,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杨剑波正是当时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总经理,负责相关交易。
证监会后来认定这一行为是内幕交易,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光大证券被罚5.23亿元。同时光大证券相关责任人杨剑波等人分别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4年2月8号,杨剑波因不服证监会的判罚,将证监会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证监会的相关处罚决定。而法院随后立案,于4月3号进行了公开审理,之后三次推迟宣判。
【延伸阅读】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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