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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如何限牌更合理?南京官员投书10城市长“推销”方案

澎湃新闻记者 吴志刚
2014-12-31 17:14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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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深圳突击限牌,引起舆论争议。30日,南京市住建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陆玉龙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对小汽车限购政策通过7年研究,写成一份报告《车牌商品化——我国特大城市小汽车限购政策创新研究》,并于今年12月17日将这份报告寄给了10个限牌系数较高城市的市长信箱,其中就包括深圳市。可惜的是,十几天后,深圳限牌已经实施,他的相关建议未得到采纳。

限牌实施有必要性

        对于限牌政策的实施,陆玉龙表示,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供给不可能无限满足机动车持续快速增长的需求。“以南京为例,新世纪以来,南京机动车拥有量突飞猛进,年均增长率持续超过20%。2003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50万辆,2009年翻番,突破了100万辆;2013年底达到178万辆,到2014年底很可能又要翻番,突破200万辆,机动车人均保有率已达到22%。”

        陆玉龙称,在机动车高增长的同时,南京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增长缓慢,其根本原因是城市道路用地空间增长已达极限,《南京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主城道路交通网已基本建成,新建、改扩建道路的空间非常有限。“南京的这种情况在全国特大城市中普遍存在,由此决定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是缓解我国特大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之一。”

        据了解,上海于1994年率先实行小汽车限购政策,2010年开始,北京、贵阳、广州、天津、杭州等城市陆续加入了这一行列。

        陆玉龙分析说,这6个城市基本都是采取“限牌”的方式限制小汽车过快增长。但方式有所不同,大概分三种模式,一是上海的车牌竞价拍卖收费模式;二是北京、天津、贵阳的车牌摇号免费模式;三是广州、杭州的混合模式或折中模式,一部分车牌摇号免费,一部分车牌竞价拍卖收费。

        “我认为,上海模式最具先进性,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运用经济手段,既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又获得巨额资金,如2013年当年公开竞价拍卖车牌所得收入为87.9亿元,为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陆玉龙表示。

        不过,他也认为,车牌竞价拍卖模式也有可改进之处,在新增车牌价格形成机制上,采取公开竞价拍卖方式,完全由市场决定,政府引导作用还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

        “摇号模式将购车寄托于运气,并不合适,此外,不少并不急于买车的也会加入其中,导致资源浪费。”陆玉龙称。

        据此,陆玉龙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实行车牌商品化制度,小汽车所有者即车主通过规定方式支付“牌照费”而获得车牌所有权。

        陆玉龙介绍,在车牌商品化制度下,新购小汽车要支付“牌照费”;放弃拥有小汽车时,可以转让车牌,获得经济补偿。

“基价制”配置新增车牌

        根据陆玉龙的想法,限牌实施后,政府可以按时发布新增小汽车“牌照费”年度指导价;购车者按月申请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与年度指导价两者再平均,形成月度新增小汽车“牌照费”基价。倘若投标报价高于、等于基价的获得新增小汽车车牌购买权;高于、等于基价的投标报价为新增小汽车“牌照费”的实际成交价。

        假定市政府发布2015年新增小汽车“牌照费”指导价为3万元,当月有1万个私人和单位参与申请投标报价,均价是3.2万元,基价则为(3万+3.2万元)÷2=3.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等于3.1万元的获得新增小汽车车牌购买权,并按照各自高于、等于3.1万元的投标报价缴纳“牌照费”。

        陆玉龙表示,为防止价格操纵与失控,申购者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和低于年度指导价的50%。同时,统一实行网上申购并采取“实名制”,申购者还需全额预缴车牌款,若未申购成功,全额返款。

        “现行的拍卖方法,往往使车牌被炒到天价,基价制包含政府指导价格,同时设定了封顶价。”此外,为预防价格趋同,比如大家都报封顶价,报告还提出了“两选一”原则:投标报价相同者,按车牌申购时间的单双月与电子申购表序号的单双号“两选一”,如车牌申购时间为单月的,电子申购表序号为单数的为成功申购者。

        陆玉龙告诉澎湃新闻,车牌商品化制度的重要补充实现形式,就是商品化“二手车牌”,“二手车牌”应与“二手车”分开计价和交易。新购车牌拥有两年之后才允许上市出让。

        “当车主想放弃拥有小汽车时,‘二手车牌’市场可以提供退出平台,并为车主实现经济收益创造机会。单位和个人会因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而急需购买小汽车,‘二手车牌’市场可以及时满足这一需求。另外,‘二手车牌’市场价格可以为新增小汽车车牌申购者投标报价和政府发布新增小汽车车牌的年度指导价提供参照。”

存量车牌的两种去路

        对于存量小汽车车牌,陆玉龙介绍,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老车老办法”,不强制转化为商品化车牌,车辆转让时,正常办理车牌变更登记手续;车辆报废时车牌自然注销作废,再购新车时按车牌商品化新规定办理。

        二是“老车新办法”优惠政策,现有存量小汽车车主在自主判断未来中长期车牌价格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愿选择存量车牌变更为商品化车牌,应予以支持和鼓励。“在车牌商品化制度实行一年内存量车牌可以按规定变更为商品化车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时,给予政策优惠,优惠办法是按市政府发布的新增车牌年度指导价的6-8折缴纳‘牌照费’。”

        “如果你判断未来车牌价格会上涨,完全可以选择转化为商品车牌,等到未来交易时,还能获得一笔可观收入。”陆玉龙说,如果不愿意花这笔钱,可以不转化,直接延续老办法。

        “在车牌商品化制度下,车主增加的支出不是消费性支出,而是资产性支出,换言之可以看做是一种新项目投资。”陆玉龙总结,在存量车牌享受较大折扣优惠政策的引导下,预计第一年存量车牌转化为商品化车牌所征收的“牌照费”资金可能超过100亿元,完全可以用来解决当前公共交通方面的“燃眉之急”。

        对于深圳实施突击限购的做法,陆玉龙表示,这对政府公信力是很大的损害。在他的研究报告中,他提出,车牌商品化制度不宜在一夜之间推行,要有过渡期。

        “从公示、征求意见、审定到实施之日为过渡期,大约可设定为3个月时间。在过渡期内,所在特大城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禁购小汽车;本市常住居民、非国有和非国有控股企业正常购车,正常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并享受‘老车老办法’政策和‘老车新办法’优惠政策。”陆玉龙介绍,等到制度开始实施,此前被禁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就可能成为第一波购车主力。

        陆玉龙还建议,汽车“牌照费”第一年以较低价格起步,这考虑到社会各界对改革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兼顾未来“牌照费”的上升空间或增值水平。

        陆玉龙告诉澎湃新闻,他的研究报告已经发给沈阳、西安、郑州、青岛、成都、重庆、武汉、南京、昆明、深圳和上海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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