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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不抓“逃犯”的玉林警方,获评“无违法违纪先进公安局”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2015-01-15 10:1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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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上追逃的陈武青、陈武平兄弟在自己家门前。 陈兴王 澎湃资料

        《人民公安报》1月14日报道:近日,广西公安厅通报表扬了玉林市公安局等45个荣获“2013-2014年度争创无违法违纪先进公安局”的单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阅相关文件发现,卷入“两年不抓‘逃犯’”、“在押嫌犯蹊跷死亡”事件的玉林市公安局及其下属的福绵分局、玉州分局均在此次通报表扬之列。

        据广西公安厅1月4日发布的“桂公通[2015]1号”文件显示,玉林市公安局是此次唯一一个受到通报表扬的市级公安机关。该文件称:2013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争创无违法违纪先进公安局”活动,涌现了一大批连续2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先进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对玉林市公安局等45个荣获“2013-2014年度争创无违法违纪先进公安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但事实上,福绵分局曾在去年卷入“两年不抓‘逃犯’”闹剧。该分局在2012年将福绵区新桥镇的陈氏兄弟列为网上逃犯,但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警方既不抓捕他们,也不撤销追逃信息。当事人多次主动和警方交涉,甚至走进派出所交涉,但均无果。澎湃新闻报道后,警方立刻抓人。

        多位律师表示相关警员涉嫌渎职、滥用职权,“逃犯”陈武平的辩护律师则称警方涉嫌打击报复,且侦查程序严重违法。对此,福绵分局始终不做回应,而玉林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则多次向澎湃新闻表示,已组织专人调查,但至今未见调查结果公布。

        此外,此次获表扬的玉州分局,在去年6月卷入一起在押嫌犯死亡事件。2013年6月13日,玉林市莲塘村村民陈有宏因涉嫌聚众斗殴 ,被玉州分局刑拘后羁押在玉林市第二看守所。

        5天后,陈有宏的妻子黄惠清被警察带到医院,她在重症监护室看到丈夫“昏迷不醒,脸是浮肿的,胸口发黑发青,脸上有从嘴里吐出的血。手脚也有伤,皮都搓掉了。”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重症室一位医生告诉澎湃新闻:“他被看守所送来的时候一度没有心跳,我们抢救了四十多分钟,后来又有了心跳。”该医生称,在重症室救治十一天后,陈有宏在6月29日凌晨2点50分死亡。

        2015年1月14日,黄惠清告诉澎湃新闻,陈有宏的验尸报告显示,“他(陈有宏)有肾炎,而死因是钝器打伤引起的肾功能衰竭,上个月玉州公安局说愿意给我们赔偿,但赔偿多少到现在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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