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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行动”公布阶段性战果:大批侵犯著作权网站被关闭
网络侵权堪称互联网治理的一大难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秀军在受访时曾说:“互联网是版权保护的核心区,也是网络侵权的重灾区。”
1月14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在京召开“剑网2014”专项行动总结会。
自2014年6月“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案件440起,移送司法机关66起,罚款人民币352万余元,关闭网站750家。涵盖了侵犯网络影视、文学、网络游戏作品著作权、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等案件类型。
所谓“剑网行动”,是指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和公安部自2005年起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剑网2014”专项行动已经是第十次专项行动。10年来,“剑网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2005年至2013年,各地共查办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4241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926个,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178台,罚款人民币78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22起。
据新华社消息,1月14日召开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总结会,公布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件:上海“射手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一点网聚公司非法转载文字作品案、“建工之家”网侵犯软件著作权案、黑龙江刘某等侵犯“逐鹿中原”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江苏“高清影视下载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安徽“999宝藏网”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山东刘某等涉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湖北多家网站涉嫌侵犯《知音漫客》杂志著作权系列案、湖南谭某等涉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软件案、广东“3·24”网络批销盗版图书案。
据悉,在强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同时,国家版权局进一步加强对20家大中型视频网站的版权重点监管,启动了对重点影视作品的版权预警保护,公布了3批共计95部重点版权预警影视作品;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对本地区1826家主要网站继续开展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引导网站规范使用和传播作品行为,避免发生严重侵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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