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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乡政府解释向上级“谎报”未拆村民房屋:材料上报后拆的

澎湃新闻记者 慈亚圣
2015-01-20 19:2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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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峡江金江乡石丰村丁小辉家房屋1月12日遭强拆。

        针对江西吉安市峡江县金江乡石丰村丁友根的老宅被强拆,乡政府给予县政府的回复称未拆除一事,峡江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1月20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解释说,乡政府因不知晓丁家老宅已被拆除,也未得到石丰村和丁家的反映,所以才作出上述回复。金江乡政府在情况说明材料中表示,工作中确实存在疏忽,但并不是存心“谎报上级”。

        宣传部工作人员说,1月12日上午,乡政府工作人员还问了村里房子拆了没有,村里说还没拆,所以乡政府就把回复材料写好后上报县政府。没想到,随后村民理事会组织人员去拆了丁家老宅。

        峡江县委宣传部回复给澎湃新闻的材料显示,经金江乡政府调查,2014年下半年,石丰村小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向乡政府提出进行新农村建设。金江乡政府通过实地调研,同意了石丰村的申请。

        2014年12月份,石丰村选举产生了9名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中的旧房拆除、基础建设工程监督等事项。

        2014年12月底至2015年1月上旬,村民理事会组织协调村民进行村庄整治,所涉30余户村民自愿拆除房屋50余间。因该村级经济薄弱,项目资金有限,村民还需自筹一部分资金,在村民会议上,村民同意拆除的废旧房屋均不予以补偿,清理出的的宅基地统一由村小组按“一户一宅”调配使用。

        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资金,全部用于道路修建、衬砌水沟、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几十户村民拆除房屋均未进行补偿。

        丁家老宅就处于规划的通村路上。该房屋是1986年修建的砖瓦房,属集体土地。丁家于1990年随户口迁出至巴邱镇井仔头村居住,近20年来房屋已无人居住。

        丁家和村理事会协商多次后,村小组同意在拆除之后,按规划重新安排宅基地给他家盖房,帮助丁家申报危房改造补助。但丁家不愿意在石丰村建房居住,从而要求补偿。因全村拆除户都未补偿,所以石丰村村民和理事会均不同意单独给予其补偿。

        1月12日上午,石丰村小组村民理事会在未告知乡、村干部的情况下,将丁友根家的老宅拆除。目前,金江乡政府已与丁家协商处理此事。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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