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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从口入:古人为什么要喝金箔酒?

赵凯
2015-02-04 19: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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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卫计委为批准将金箔作为白酒中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而公开征求意见。一时间,网友议论纷纷。其实,无论古今中外,将黄金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事例并不少见。特别是在我国古代,黄金除了充当货币和作为器物的原料之外,还有一项特殊的用途,就是服食,尤其是金箔酒,在古代某些历史时期扮演过重要的作用。那么古人服食黄金,都有些什么讲究呢?

黄金与药金

        自古以来,长生不老以至于得道成仙是人们的梦想。普通老百姓如此,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主宰不了自己生死的皇帝、权贵们更是如此。

        相传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曾听闻大海里面有座神仙岛,如果能求得岛上神仙的仙药就可以长生不老。他派徐福带着300名童男童女前去求药,却一去不回。英明如汉武帝也想要见神仙,除了6次寻访仙人之外,他还在太液池里修建了一座三仙山,希望云游的神仙能来此停驻。结果当然是……没有结果。

        
秦始皇遣徐福求仙群雕

        有了这两位“前辈”的失败教训,人们终于明白,幸福不能靠别人给,而是得靠自己争取。既然求不得神仙药,那就只能自己炼,可拿什么炼呢?古人在生产生活中发现,铜质、铁质的器皿放久了之后,容易氧化“变质”,而黄金“久埋不生衣,百炼不轻”——不仅放久了不变质,就算埋在土里或者用火来烧,都可以保持原样。古人就联想到:如果将黄金吃进肚子里,人吸收了黄金的这种特性,不也就能益寿延年了吗?

        汉代的《盐铁论》认为,“仙人食金饮珠,然后寿与天地相保”。到了服食丹药蔚然成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士大夫们更是将黄金作为仙丹中必备的一味元素,炼丹老祖宗葛洪就在他的名著《抱朴子》中说:“黄金入火,百炼不消,埋之,毕天不朽。……炼人身体,故能令人不老不死。”

        
炼丹老祖宗葛洪

        葛洪的思想在后世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特别是在以道家先祖李耳后代自居的唐代帝王那里,道教的地位达到了顶峰,服食黄金的作用就更加为世人所知了。唐代的道家开始用玄妙的理论来包装服食黄金的作用,他们利用黄金的颜色和太阳颜色类似的特点,将黄金说成是太阳的精华,服食黄金可以“鬼神不侵,寿无穷也”。

        可是黄金埋藏在地下,本已不容易得到,另外还有当做货币的用途,把黄金练成丹药送进胃里,可谓是奢侈的享受。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得道成仙的需求和黄金稀少的产量就成了一对巨大的矛盾,怎么办呢?药金就这样登上了历史舞台。

        药金,是古代方士利用雄黄、雌黄、砒黄等物质与铜、铅、锡等金属合炼出来的金黄色的合金。在西汉景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人工制造黄金的记载。当然,这种东西不可能是真的黄金。可是古人一度认为药金在“修仙界”的效果要比真的黄金还好。诗仙李白在《飞龙引二首》中写到:“皇帝铸鼎于荆山,炼丹砂,丹砂成黄金,骑龙飞去太上家,云愁海思令人嗟。”讲的也就是因为服用药金而成仙的事儿。

        醉心成仙的人未免有些过度痴迷,在正常一点的人眼里,这种不靠谱的东西还是不吃为好。这不,唐高祖李渊在位时,有个方士送了一些药金给皇帝。高祖很惊奇,拿给臣子们看,结果大臣封德彝急忙劝谏:“我听说汉高祖的时候也发生过这种事情。方士们把炼出来的药金呈给高祖,说吃了可以长生。汉高祖根本不当回事。”言下之意是,连刘邦那个没文化的都不相信这套东西,您也得悠着点儿。

        
封德彝劝谏唐高祖莫食药金

古代饮金箔酒的功用

        历史上服食黄金成仙的,毕竟虚无缥缈;可是吃黄金暴亡的,比比皆是,特别是服用了未经提纯的生金。宋人所著《图经本草》中说:“今饶、信、南剑、澄州所出,采亦多端,或有若山石状者,若米豆粒者,此类皆未经火,并为生金。”《本草经集注》中称生金:“辟恶而有毒,不炼,服之杀人。”因为生金的毒性巨大,古代人常用它制成金箔酒来杀人或自杀。

        
金矿石(生金)

        《三国志•魏书》中魏明帝杀公孙晃,《晋书》中赵王伦杀贾南风,晋惠帝杀赵王伦用的都是金箔酒;明末时大臣刘中藻、林汝翥自杀,所用也是此物。

        金箔酒之所以有毒,是因为天然黄金中含有大量铅、汞等重金属成分,但经过提炼以后,生金变成了熟金,纯度大大提高,就不再有毒了。

        在历史上,饮金箔酒其实还有一种“冷僻”的用途——饮金为誓。古代蒙古人就有这样的习俗。

        《多桑蒙古史》中记载,1269年窝阔台汗国、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为了缓解矛盾,在塔拉斯草原举行大会,划分势力范围。蒙古诸王“互誓遵守此约,并依国俗以金屑置酒中共饮以证此誓”。

        
        在古代蒙古,不仅国与国之间的盟誓要用金箔酒,人和人之间订立誓约也要喝金酒。《元史》中记载,元世祖非常喜欢一个叫许扆的汉人官员。世祖不仅给许扆改了个蒙古名字,还让他和近侍帖哥、太子近臣庆山奴结为兄弟,而用来“义结金兰”的就是金箔酒。

        既然前文我们提到,金箔酒喝了会致命,为什么蒙古人还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订立盟约呢?首先我们要知道“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不科学的”,无论是生金还是熟金,少量的金粉对人体的损害微乎其微。蒙古人喝金酒,看中的是黄金“久埋不坏,百炼不轻”的稳定性。他们认为,将黄金磨成粉顺酒喝下,就能将黄金中“守信坚定”的宝贵品质带到盟誓者的心里,保证誓约的不变质。

        同时,黄金对人体带来的潜在伤害,也是饮金盟誓的“保证”。誓约近似于法律条款,双方若能遵守固然最好,如果违背盟约,有什么惩罚措施呢?我们常看到文艺作品中有这样的描写,立约者用剑砍断案角,大喊一声:“背信弃义者,如同此案!”这是对背约者的诅咒,而饮金也有同样的效果。17世纪一位蒙古王公向沙俄宣誓效忠的誓词里便是这样说的:“(他喝下一杯金酒后,)如果我说这番话心口不一……可叫这金子刺入我的喉咙,毁烂我的脏腑。”

女性吞金别有因由      

        除了以上提到的例子,在历史上,还有一类服用黄金的例子,需要专门拎出来讲一讲,就是女性吞金自杀。 明代李时珍就在《本草纲目》中说:“血肉之躯,水谷为赖,可能堪此金石重坠之物久在肠胃乎?”古代医术典籍有记载时人吞服了黄金制品,导致腹部坠胀暴亡的,当然也有误吞了金链、金戒指而腹痛,经过治疗顺利排出体外的例子。可见,吞金块致死的原理是黄金不溶于胃酸,且比重大,进入消化器官以后洞穿肠胃导致失血死亡,和毒无关。

        古人吞金而死的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红楼梦》中尤二姐的故事了。

        “(尤二姐)想毕,扎挣起来,打开箱子,便找出一块生金,也不知多重。哭了一回,外边将近五更天气,那二姐咬牙,狠命便吞入口中,几次直脖,方咽了下去。于是赶忙将衣裳首饰穿戴齐整,上炕躺下。到第二日早晨,当丫鬟急推房门进来看时,却穿戴的齐齐整整,死在炕上。”

        
        二姐被凤姐算计、被贾琏冷落、连肚里的孩子也被庸医打掉了,一时没了活路。她选择了一种“比上吊自刎又干净”的死法——吞金,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曹雪芹毕竟是怜花之人,在这里用了隐笔,没有写吞服了金块的二姐的惨状,给她留了个“清白”之躯,却留下一个疑问:尤二姐吞的,到底是生金还是熟金?

        程甲本《红楼梦》该回的标题是《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可是如前文所说,生金是金矿石,普通人家根本用不着这东西。尤二姐的自杀仅是临时起意,她没有可能一早就放块自杀用的生金准备着。其实前代学者早就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不凡的见解,汪佩琴在《<红楼>医话》中认为,尤二姐吞的应该是“锐角、有刺的金子”,死前必然腹痛难耐,“整整齐齐”没有挣扎,从医学角度是不可能的。当然,《红楼梦》是一本小说,如果真要那么较真,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作者的本意了。

        黄金是那么美好,除了财富之外,还是成仙的要素、盟约的象征,甚至大多数人用吞金的方式来自杀,也不是为了要结束生命。学者侯艳兴在调查了民国时期的上海女性自杀案例之后发现,在1934年的女性自杀者中有146人选择了吞金这种方式,而男性选择吞金的仅有14人。她认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异,是因为“这种方法延迟时间最长,不会立即死亡,符合女性利用这种手段达到要挟对方的目的”。看来黄金总能和更好的生活愿望联系在一起,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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