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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向43县申请信息公开,遭环保局问“是否敌对势力”

澎湃新闻记者 黄芳
2015-01-22 16:2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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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实施的新环保法设立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而为研究环保部门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和应对申请公开信息的能力,2014年9月起,民间环保组织法树信息咨询中心向河北省内的43个县级环保局分别发送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书送出去后,得到的回复却“千奇百怪”:有的发短信称“联系不上”;有的电话打来质问“申请信息公开有什么目的?”还有的得知因不公开信息被起诉后打电话与环保组织争执。

        依据上述被申请部门对申请的反应和回复,法树信息咨询中心制作了“环保部门信息公开能力测试项目执行报告”,1月21日,该中心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提前披露了报告内容。

        根据该份报告,河北各地区信息公开能力评分最高的是沧州,最低的是衡水和唐山。“河北省的基层环保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意识较为薄弱,依法行政的能力较低。”报告称。

环保局问最多的是“你们有什么目的?”

        法树信息咨询中心向43个县级环保局申请公开的事项包括三点:1、本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2、确定重点排污单位的程序和法律依据;3、2012-2014年期间对重点排污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定,公民、法人,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据规定,被申请人应依法公开,并书面寄送至申请人本申请书中的住址。

        自2014年9月26日起,法树信息咨询中心陆续收到一些县市的反馈。反馈形式却各不相同:有的电话回复;有的用短信联系;有的用电子邮件回复;有的回函但未对申请内容进行回复;有的将原件退回。

        该环保组织工作人员将反馈信息记录在案。据统计,只有行唐、栾城、井陉等8个县给予书面回函;而申请送达新乐市、深泽县、鹿泉市等23个县级环保局后毫无回复;深州市环保局干脆直接将申请原件退回。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8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规。该条例第一句话即开宗明义地宣示“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然而在8个给予电话回复的县级环保局中,他们向环保组织提及最多的问题就是“你们属于什么单位”、“你们申请信息公开有什么目的”。

        法树信息咨询中心收集的反馈信息显示,2014年9月26日,晋州市环保局问该环保组织“你们是否属于敌对势力?”2014年9月26日,高邑县环保局问,“你们这样做有什么目的?”而在12月9日的一次回复中,该环保组织工作人员记录称,遭遇滦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的“恶言相向并辱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澎湃新闻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申请,并不受所谓“在当地生活,证明与科研有关”等理由限制。

环保人士:知情权无保障,监督与参与就失去前提

        事实上,“环境信息公开”也是新环保法的重头戏。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 1日起正式实施,关于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新环保法设有专章规定。

        其中,第53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此外,该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但据常纪文观察,尽管新法实施了近一月,地方法院和行政机构都没有做好准备,信息公开和公益诉讼各方面反应也都不好。

        1月15日,为给一起环境公益诉讼准备证据,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要求法院责令都昌县林业局提供《华能蒋公岭风电场工程项目》所选厂址树木采伐的采伐许可证的信息等,但却遭到法院拒绝。

        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马勇21日告诉澎湃新闻,都昌县法院既未接受其面交材料,也未下达不受理裁定。他不得不通过邮寄方式再次向县法院寄送材料,只有这样,按照相关规定,县法院在接收材料后一周内不立案,他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

        让马勇在内的环保人士无奈的是,因信息公开遭遇尬尴,后续的工作也连带被影响。“从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到向法院层层提起行政诉讼,中间都要走程序性步骤,但上级法院能否受理也不确定,这就延缓了做相关工作的进度,因为信息公开本身就是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的。”

        “新法从纸面到执法落地还有相当距离。”在马勇看来,环境信息公开是基础条件,如果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监督和参与就失去了前提。

        在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也分别向北京和河北两地申请了市控污染源信息公开。让他欣慰的是,北京市环保局已于20日给他”很积极的回复“,他正在等待河北方面的回复,“希望能看到更多公开”。

        在马军看来,环境信息公开在近几年取得非常大的进展,像空气质量信息公开从没有城市公开到现在超过360个城市都可以公开,步子迈得非常大。“但是距离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公众深度参与还是有很大差距。难处是明明法规有要求,但是当他(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时候,想去推动法律落实也没有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在国际上也是相对简单的诉讼,因为不涉及索赔,这种案件在国外受理的门槛也较低。”马军期待中国也能借鉴这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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