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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试点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制,侧重保护留守儿童

澎湃新闻记者 刘旌
2015-01-22 15:1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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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确定为第二家试点的眉山中院,以保护留守儿童为侧重点。 东方IC 资料

        1月2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家开展预防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试点单位。2014年10月,山东青岛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家试点。

        针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最高法先后牵头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编辑出版了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办案指导图书,多次举办业务培训班、发布典型案例等。

        此前,青岛中院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与青岛市委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和计生委员会、民政局、团市委、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具有性侵害前科劣迹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落实被害人保护措施等内容,并明确了各部门在联动机制中的工作职责,制订了长效工作机制。

        与青岛相比,被确定为第二家试点的眉山中院,则以保护留守儿童为侧重点,将性侵害犯罪、拐卖儿童犯罪、涉家庭暴力犯罪统一纳入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提升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水平。

        另据了解,从22日起,由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一庭主办、四川省高院和眉山中院承办的“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实务培训班”也将在眉山市开班。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一庭、民政部社会事务司、青岛中院少年法庭负责人将围绕性侵害犯罪、拐卖儿童犯罪、监护权转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和青岛市开展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等进行授课。这次培训也是最高法课题组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的一大进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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