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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标语“防火”写成“放火”,人民日报:低级错误实在不该

人民日报
2015-01-25 15:17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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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月25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其头版位置“今日谈·抓作风不放松”的栏目刊发题为《“小疏忽”损害大形象》的文章。

        该文章指出,近日一张某地组织部门对拟提拔干部公示的时间被错误地标注,将“2015年1月8日至1月14日”写成了“2015年1月8日至11月14日”,不禁引起舆论。

        该文章认为,无论文件、标语还是网络公示,都代表着政府的施政意图,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层层审核、级级把关,是必须遵循的程序。虽然很多时候,这样的笔误也许不影响整体判断,却给群众留下了政府工作不严肃、程序不严谨的印象。

        以下为全文:

        近日看到一张某地组织部门的公告,对拟提拔干部公示的时间标注为:2015年1月8日至11月14日。按规定,干部任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可,这长得离谱的公示期,显然是把1月写成了11月。

        生活中,这种因笔误酿成的“公共笑话”,屡屡可见。政府网站把“花篮”写成“花蓝”,红头文件把“机构”写成“杨构”,宣传标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写成“森林放火,人人有责”……尽管笔误在所难免,但在公文标语中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不管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实在不应该。

        无论文件、标语还是网络公示,都代表着政府的施政意图,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层层审核、级级把关,是必须遵循的程序。虽然很多时候,这样的笔误也许不影响整体判断,却给群众留下了政府工作不严肃、程序不严谨的印象。“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政府工作人员应以更认真态度,负好责、把好关,别让“小疏忽”损害了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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