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温州催乳师车祸后以“手伤”求偿182万,证据不足获赔6万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2015-01-27 17:36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中华高级催乳师”彭女士在遇车祸受伤后,以“左手留下后遗症,影响从事催乳师工作”为由,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82万元。1月26日,温州鹿城区法院一审宣判,支持彭女士关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的索赔计6.2万余元,除去已支付的3.5万,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须再支付2.7万余元。

        李师傅是温州1家酒店的司机。2013年6月9日,他驾驶单位车辆在市区道路行驶时,撞到人行道内的彭女士。交警部门认定,李师傅负事故全部责任。

        54岁的彭女士是温州1家政公司负责人。她表示,被撞后住院83天,后因伤势复发再次住院。因与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调未果,彭女士将李师傅及其供职的酒店、保险公司告到法院,以“事故导致左手、右腿留下后遗症,无法施展催乳技能”为由索赔182万元,包括精神损失费100万、误工费18万、单位营业额损失24万、品牌损失费20万、后遗症费用12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偿费等8万。

        该案中争议最大的是彭女士的“中华高级催乳师”身份。

        彭女士提供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显示,颁发“中华高级催乳师”证书的是“南京新中医学研究院”。经法院调查,该机构为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颁发的“中华高级催乳师”从业资格证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高级催乳师”职业资格证没有关联;且经查询,未发现彭拥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

        彭女士称,催乳师是新兴行业,在国家承认前,她就作为专家参与了相关研讨会,推动行业发展。国家到2011年才颁发催乳师的职业资格证,但这不是专家证书,而她是这方面的专家,“中华高级催乳师”是南京新中医学研究院2011年前颁给她的,该院在中华医药科学研究领域是权威,可以通过该院颁发的证书认定她的职业等级。

        为证明伤势对今后工作的影响,彭女士当庭申请为她搭脉治疗的1位“中华国际高级针疗医师”作证。但经法院调查,该证人不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且证言仅能证明他给彭女士治疗的经过;通过仅凭搭脉而不涉及受伤部位的诊疗就认定“后遗症”也不足以确证,未予采纳。

        法院认为,经鉴定,彭女士的受伤情况不构成伤残;且鉴定报告指出治疗已终结,不存在必须发生的后续医疗费用,受伤也没有对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产生不利影响。虽然催乳师行业对手部功能的要求较高,但其没有就诉称的“左手受伤不能从事催乳工作”提交证据。同时,住院病历记载,她受伤的部位是右髋部、右肘,现有证据无法确证左手受伤,更不能证明其左手功能受限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关联。

        由于彭女士的诉称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后遗症费用12万元的索赔请求。此外,单位经济损失费、品牌损失费不是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范围,彭女士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因此,一审作出上诉判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