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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一男生校内抓小偷被刺身亡,遗体放殡仪馆月余
2014年12月17日,广西玉林兴业二中高一(2)班男生陈敬豪,在抓小偷时被刺伤,于2014年12月23日不幸身亡。
受害人家属在1月27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兴业县公安局事发当晚就抓获了嫌疑人,但至今都没有给他们一个说法。
陈敬豪的父亲陈承武说,2014年12月17日下午,他们通过电话得知了儿子抓小偷被刺伤的事。此时,他和陈敬豪的母亲正在广东打工。当他们赶到医院时,儿子已经躺进了ICU病房(重症监护室),“身上插满了管子”。当晚,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到2014年12月23日下午,陈敬豪确认死亡。
兴业县公安局给出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陈敬豪系锐器致血管破裂失血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兴业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兴业二中宁校长告诉澎湃新闻,该事件确有发生。宁校长介绍,案发前陈敬豪和几名同学曾有物品丢失,2014年12月17日下午快要上课时,陈敬豪发现了小偷,在与小偷争执时被刺伤。兴业二中有门卫,宁校长说,小偷是翻墙进入学校的。
在陈承武提供的成绩单上,澎湃新闻看到,陈敬豪成绩排在同年级第四名。宁校长说,陈敬豪很好学,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也“很心痛”。
陈承武告诉澎湃新闻,因为事情还没有处理清楚,儿子的遗体现在还停在兴业县殡仪馆,自己没有钱,只能等赔偿的钱来给孩子料理后事。
陈承武说,1月27日,宁校长曾向他表示,学校决定给30万元“料理孩子后事”。不过,陈承武说他不能接受这样的处理,“我们就这一个儿子,以后(生活)怎么办?”,他希望学校能一次性补偿他们70万元,并保障他们今后的生活。
对此,宁校长表示,是否补偿、怎样补偿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1月27日下午,兴业县公安局处理该案件的民警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之中,不便透露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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