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浙大博士生申请公开“武媚娘剪胸”文件详情:很好奇行为逻辑

澎湃新闻记者 彭玮
2015-01-28 13:20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人物 >
字号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微博截屏

        “浙大博士生张亮已申请‘武媚娘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坐等总局答复。”1月27日,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在微博上写道。

        微博中的“武媚娘事件”,指的是热播剧《武媚娘传奇》播出后又遭“回炉”重新剪辑,片中人物的胸部以下“惨遭快刀”。

        “剪胸的通知一直只是坊间传闻,没有公开过,也没有官方表态。”张亮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提出申请的目的本来就在于沟通,大家都很好奇广电总局的行为逻辑是什么。”

        张亮同时告诉澎湃新闻,自己此番向广电总局申请信息公开是接棒朋友孙泽康律师。

        孙泽康回忆说,自己1月4日寄出快递,向广电总局申请公开“电视剧《武媚娘传奇》播出尺度审查标准”。

        1月22日,孙泽康收到来自广电总局办公厅综合处的回复:“该剧开播后,总局收到各地观众投诉,反映该剧存在一些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画面,希望总局采取措施。经检查,发现该剧确实存在一些依法应予进一步修改的画面。根据总局《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号)及相关细则的规定,通知该剧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对相关画面进行必要修改处理后再播出。”

        而在张亮看来,这样的回复显得模糊,观众投诉了什么,广电总局又要求播出和制作机构修改了什么,这些都没有给出明确的交代。

        于是就有了张亮的这次申请。

        褚宸舸也向澎湃新闻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此类申请有程序和时限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张亮说,27日才寄出申请,这次申请只是“不希望权力太任性。”

        截至发稿前,澎湃新闻未能联络上广电总局人士对此类事件的公开程序进行解释。

对话张亮:

        澎湃新闻:你本人在浙大法学院的研究方向是什么?

        张亮:我的专业是宪法与行政法,政府信息公开是我的研究方向之一。

        澎湃新闻:广电总局以往如何处理此类信息公开,你有找过么?

        张亮:没有专门去找。印象中,以往很多影视剧都是默默被砍的,可能大家都没意识到,广电总局也很少公开表示是他们做的。

        澎湃新闻:为何会起意申请信息公开?

        张亮:这缘于我的朋友孙泽康律师率先进行了一次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的事项是“电视剧《武媚娘传奇》播出尺度审查标准”。“剪胸”之后,大家都有这想法,孙律师比较活跃就果断行动了。当时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只是觉得公权力不能太任性。意外的是,广电总局答复了实质的内容,让我们知道了修改通知确实存在。

        澎湃新闻:那你的申请和孙律师的申请区别何在?

        张亮:孙律师得到的回复是,“该剧开播后,总局收到各地观众投诉,反映该剧存在一些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画面,希望总局采取措施。经检查,发现该剧确实存在一些依法应予进一步修改的画面。根据总局《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号)及相关细则的规定,通知该剧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对相关画面进行必要修改处理后再播出。”基于此,我进一步申请公开投诉的内容、记录,以及修改通知的文件内容。

        澎湃新闻:那播出的尺度审查标准就是《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号)?

        张亮:严格意义上,这个回答是不够具体的。回复的价值在于广电总局认可了通知行为的存在,那么就可以继续推进了。剪胸的通知一直只是坊间传闻,没有公开过,也没有官方表态。

        澎湃新闻: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你的申请其实是顺着孙律师的申请往下追问?

        张亮:是的,我们在做接力。这次得到了回复后,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澎湃新闻:那你此次提出申请的目的和预期是什么?

        张亮:希望能顺利公开吧。其实,提出申请的目的本来就在于沟通,大家都很好奇广电总局的行为逻辑是什么。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