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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东南大学学者顾大松质疑,广东法制办确认深圳限牌合法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顾大松质疑深圳限牌合法性事件有了结果。
1月29日下午,顾大松收到了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复函,认定深圳市限牌通告符合相关规定。
广东省法制办复函。对此,顾大松通过微信对外表示,“个人通过法定程序表达意见的行动就此结束,不过仍会继续开展停车治理等合理调控城市机动车规模的市场机制与法治方式研究,并积极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顾大松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表示,“也在担心汽车的无度增长,今后还会去做研究,去提市场化、法制化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去年12月29日17时40分,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
深圳这一举动被业内称为是“彻彻底底的突然袭击”,有专家也质疑其合法性。
代表中国汽车厂商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14年12月30日发布公开声明称,反对深圳市政府实行汽车限购政策。
而顾大松也有三点质疑:
其一,深圳市政府的《通告》明确规定了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收费事宜,但依据《深圳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六条规定,应经公开听证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方能出台。“《通告》未能履行公开听证等听取公众意见法定程序,应属违法行为”。
第二,深圳市政府《通告》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系违法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行为。
第三,未能综合权衡其他合理调控城市机动车规模方式进行决策,系违反行政法必要性原则的行为。
因此,1月6日,顾大松致信广东省法制办,建议依法审查深圳限牌文件的合法性。
此后,广东省法制办证实,正依法启动程序处理相关文件。
1月22日,顾大松收到广东省法制办粤府法函【2015】79号文,告知已接受建议,依《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启动对深圳市限牌公告的合法性审查程序。
顾大松称,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审查建议。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提出审查建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此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曾报道,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尤乐质疑深圳“限购令”的合法性,并致信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建议深圳市人大依法对该通告进行质询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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