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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12女童遭教师性侵续:志愿者申请公开后续安置措施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5-02-01 13:18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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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先后向宁夏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政府和涉事幼儿园所在的镇政府,邮寄了申请信息公开信。受访者 供图   

        宁夏灵武市12名受性侵害女童的后续安置措施等情况,得到妇女儿童权利保护者及志愿者的关注。

        2014年4月,媒体曝光了灵武市某村幼儿园教师黄振辛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曾多次性侵12名女童的案件。2015年1月9日,银川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判决。

        多名受害女童的家长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自案发至今已过9个多月,12名受害女童有关转学、改名、心理治疗、赔偿等要求,均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澎湃新闻还曾报道,2014年9月10日,12名受害女童的家长到灵武市教育体育局交涉转学问题时,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2名家长被行政拘留,5名家长被警告。次日,灵武市政府官方微博称,家长白某某等人曾多次借猥亵儿童案向灵武教育体育局提出索要巨额赔偿和廉租房等要求,灵武教育体育局已多次答复当事人要依照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提诉求,但白某某等置之不理,仍继续缠访。

        近日,长期关注女性权益的志愿者肖美丽及来自北京、云南的女大学生等人,向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政府和涉事幼儿园所在的镇政府邮寄申请信,要求公开对受性侵女童采取的后续援助措施,安排受害女童转学情况,以及对政府部门、学校的相关责任人的处分情况。

        活动发起人肖美丽告诉澎湃新闻,她们希望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来了解灵武市各相关部门,在案发后是否履行职责,是否为受害女童提供必要的心理疗愈援助和妥善的后续安置措施。此外,更希望借此呼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从管理的角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性侵害预防、应对机制,而非仅采用亡羊补牢的方式,来降低类似性侵害事件发生的风险。

        肖美丽说,她们申请信息公开的依据是:2013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安排,还要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等。

        《意见》也是媒体集中曝光个别地方出现少年儿童被性侵犯案件后,上述四部门为预防类似案件发生所提出的。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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