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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全城断水,市民诉“洋水务”9个月未立案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2015-02-03 09:18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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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1日,兰州市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兰州启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紧急调配安全水源在居民区投放。 东方IC 资料

        2月1日,甘肃兰州市民王玮、温军、刘庆元、徐子琦、火东兵,将一封5人联名的信件寄往最高人民法院,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关注5市民起诉自来水公司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难立案一事。2月2日上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致电城关区人民法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因“管辖异议,立不成”。

        2014年4月11日,兰州发生了“自来水苯超标”事件,致使兰州全城断水。 4月14日,王玮等5位兰州市民对供水单位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威立雅对苯污染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兰州城关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至今已经过去了9个月时间,但仍未予立案,也未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

        此前的诉讼历经周折。4月14日,兰州5位市民向兰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自来水苯污染超标事故进行民事赔偿并公开道歉。但兰州中院以“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为由拒收起诉材料。5人又将材料交到城关区人民法院,亦遭拒收。
        4月23日,5位市民向甘肃高院投诉兰州中院。两天后,兰州中院让当事人“到城关区法院去”。4月28日,城关区人民法院收下了《民事起诉书》。

        然而,城关区人民法院收到材料9个月后,当事人至今仍未收到立案通知,也未收到不予立案的裁定。2月1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城关区人民法院,但电话无人接听,当地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亦一直处于忙碌状态。

        “我们在甘肃穷尽了一切法律手段,仍未收到立案裁定,我们现在只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求助。”原告之一徐子琦告诉澎湃新闻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绝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的现象

        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是2007年8月由原兰州供水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公司组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当年,威立雅以“高溢价”的方式进军兰州水务市场,一度被称为“兰州模式”。

        据《北京青年报》2014年4月报道,威立雅水务已在国内近一半的地区拥有正在运营的项目,为4300万中国居民提供服务。“自2007年7月青岛威立雅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直接将污水处理厂回用水排入饮用水管道事件发生以来,威立雅涉嫌排放超标等水质污染问题13起,其中上海5起、北京2起、青岛2起、珠海1起、海口1起、乌鲁木齐1起、兰州1起,其中以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事例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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