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鄂村民取保期满7年后讨“保证金”,随即被警方重查旧案追责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5-02-03 19:12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字号

        取保期满7年后,因到公安厅上访讨要取保候审 “保证金”,湖北大悟县四名村民又被警方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月3日下午,大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负责人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经商请,大悟县检察院已答复可以重新办理该案,该局已启动案件纠错程序,把涉案情节较严重的村民传唤过来讯问,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村民称被变相打击报复

        大悟县村民韩华东告诉澎湃新闻,1月28日上午,他和另外三位村民就大悟警方拒不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一事到湖北省公安厅上访,次日便接到当地警方传唤。

        “警方解释称传唤的目的是重新侦办2006年的一起案件,”韩华东说,讯问的内容与2006年的类似,而该案在2007年时,取保候审就已期满。

        2006年6月25日,因对当地招商引资的石材企业在山上采石污染水库不满,该村30多名在外打工的村民回乡采取过激行为,阻止企业施工。次日,大悟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立案侦查此案。村民韩华东、韩安生等6人被抓,被羁押30天至96天不等时间,并交了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钱后被释放。此外,还有未被拘留的村民在交了4.5万元,收到了取保候审通知书。

        2015年1月30日,经过两个多小时讯问后,上访村民又被带到大悟县第一看守所,穿上囚服拍照后被释放。

        他们还收到了警方的《监视居住决定书》。其中一名村民收到的《监视居住决定书》显示,大悟县公安局正在侦查“2006.6.26”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因办理案件需要,决定对该村民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日期从1月30日起算。

        韩华东认为,取保候审期满后,当地警方既不撤案,又不将保证金退还村民,也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隔近8年,村民讨要保证金后,再被传唤,并被监视居住,这是变相的打击报复行为。”

保证金还是赔偿款?

        韩华东说,2006年时,22位村民一共交了31余万元,但全无收据,“当时警方称交的钱是保证金。”

        但此前大悟县公安局在给澎湃新闻的回复函中称,他们收的钱不是保证金,是赔偿款,且不是31余万元,只有25.5万元,“当时应受害方要求,该款转交其作为财产损失和受伤工人治疗费用,故无收据。”

        大悟县公安局介绍,村民砸毁矿山上的机械设备、工人宿舍,打伤9名工人,其中4名工人因伤势过重被往送医院救治。经物价局物价认证中心鉴定,该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余元。

        大悟县公安局称,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达30余人,案情复杂,案件无法按正常程序移送起诉,在赔偿到位并得到受害方谅解后,经大悟县检察院同意,当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人保”的方式办理了取保候审。

        大悟县公安局在回函中还承认,该案前期存在执法不严、放纵犯罪的现象。澎湃新闻追问是否追究了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但至今都没得到答复。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