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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媒体:9名疑涉昆明暴恐案嫌疑人逃至印尼,4人被抓

澎湃讯
2015-02-11 17:3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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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日,武警在昆明火车站前集合准备巡逻。 程益辉 澎湃资料

        中国和印尼的反恐合作正在提速。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邮报》2月10日称,9名疑涉及去年中国云南昆明火车站“3·01”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已逃至印尼,其中4人日前在苏拉威西被警方围捕,3人逃进森林,另2人趁乱逃入马来西亚。

        报道称,中国和印尼政府已同意就此交换情报,有关合作协议2月10在北京由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和印尼国家反恐局(National Counterterrorism Agency)局长萨乌(Saut Usman)签署。

        “他们据信从陆路经缅甸、泰国南部和马来西亚逃到印尼的Poso,他们使用土耳其护照从Medan进入印尼,他们在Medan装作难民。”印尼Antara通讯社援引他的话说。

        萨乌对媒体表示,这些嫌疑人前往Bogor地区的Puncak,与一群想去Poso、来自中东的人汇合。他称,印尼中苏拉威西警方已经抓住了其中4人,但3人逃进森林,另2人趁乱逃入马来西亚。

        根据此前的报道,萨乌曾在今年1月访华出席中印尼第三轮反恐磋商,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当时在会见他的时候强调,中方高度重视与印尼方开展反恐合作,双方合作势头良好,合作基础牢固。当前,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日益严峻,中方愿继续加强与印尼方反恐情报交流,共同开展联合行动,深化务实反恐合作,为维护本地区安全与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萨乌回应称,中国是印尼的重要邻国,两国在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印尼方完全赞同中方对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的总体判断,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中方反恐合作,共同努力,早日消除地区恐怖威胁。

        截至目前,中国公安部网站尚未发布有关双方在2月10日签署协议的消息。

        2009年7月,中国和印尼曾签署了引渡条约。

        2014年10月3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昆明火车站“3·01”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并当庭裁定,驳回玉山·买买提的上诉,维持一审对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的死刑判决以及判处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的判决。

        据新华社报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开庭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以来,原审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纠集他人形成恐怖组织,指挥该组织成员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在广东、河南、甘肃等地进行暴力恐怖犯罪准备,并共同策划在昆明火车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原审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积极参加恐怖组织活动。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省红河州沙甸被捕,拒不供述其组织成员将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犯罪。同年3月1日晚,该恐怖组织成员帕提古丽·托合提、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阿尔米亚·吐尔逊、盲沙尔·沙塔尔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是重伤。因抗拒抓捕,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四人被当场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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