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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已被神圣化,“有鬼论”怎么还在?

刘衍文
2015-02-15 16: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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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重庆市丰都境内的“鬼城”是中国古代“有鬼论”的重要体现。 CFP 资料        
       有生必有死,生则为人,死则为鬼。《礼记·祭义》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所谓“归”,就是现在俗语所说的“回老家”了。“死者长已矣”,应该自此无知无觉,但先民却以为人死后精神犹在。这不死之精神,又分可见、不可见二说。《中庸》引孔子的话说:“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但许慎《说文解字》除了沿袭旧说“人所归为鬼”外,解字形则说:“从人,象鬼头。鬼阴气贼害,从厶。”可见他认为鬼是有形可睹的。至于“鬼”的原始意义是否如此,有些文字学家或持异议,说是似人之兽(窃谓此说未免将先民看得太唯物了),但大多数是赞同的。其实,古书上自《左传》等书起,历代都有鬼魂不但形灭神存,而且有知有觉,且能现形祸福于人的记载,许慎只提“阴气贼害”,大概是见鬼祸多福少吧。许多人对此深信不疑,此即“有鬼论”中的“鬼可见”一派(因后世“有鬼论”者大多以鬼为可见,下文即以“有鬼论”笼统称之)。此派起源极早,殷人尚鬼,甲骨文中即有“鬼”字;而“无鬼论”则较为后起,墨子《明鬼》篇详记其与“执无鬼者”之辩,可见至迟出现于春秋末期。两论相争,世代不绝。以我国而论,今日自以“无鬼论”占统治地位了,而历史上则无疑“有鬼论”占上风。《晋书·阮瞻传》颇能说明问题,今姑抄录于下:

        瞻素执“无鬼论”,物莫能难。每自谓此理足可以辩正幽明。忽有一客通名诣瞻,寒暄毕,聊谈名理。客甚有才辩,瞻与之言,良久,及鬼神之事,反复甚苦,客遂屈,乃作色曰:“鬼神,古今圣贤所共传,君何得独言无,即仆便是鬼!” 于是变为异形,须臾消灭。瞻默然,意色大恶。后岁馀,病卒于仓垣,时年三十。

        阮瞻的“无鬼论”思想当是受了族人阮修的影响。阮修的名言是:“今见鬼者,云着生时衣服;若人死有鬼,衣服有鬼邪?”据说此语一出,“论者服焉”(《晋书·阮修传》)。其实此论发自东汉的王充(见《论衡·论死篇》),阮修不过拾其牙慧罢了。这点,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已经拈出(见《方正》篇注)。阮瞻见鬼之事本出于《搜神记》《幽明录》等志怪小说,而被采入正史,足见其代表了唐代官方及主流社会的观点(《晋书》修于唐初)。其实,与阮瞻相类之事,野史中屡有记载。《太平广记》卷三一七《宗岱》条云:

        岱为青州刺史,禁淫祀,著《无鬼论》甚精。无能屈者。邻州咸化之。后有一书生,葛巾修刺诣岱。与之谈甚久,岱理未屈,辞或未畅,书生辄为申之。次及《无鬼论》,便苦难岱。岱理欲屈,书生乃振衣而起曰:“君绝我辈血食二十馀年,君有青牛、髯奴,未得相困耳,今奴已叛,牛已死,今日得相制矣。言绝,遂失书生。明日而岱亡。(出《杂语》)

        按宗岱(一作宋岱)之事后世提及较少,当是未入正史之故。在我看来,不管宗也好,阮也好,其事皆大有可疑:通名之客何名?未见记述。人鬼相辩,谁作旁观?鬼变异形,又与谁共见?此事如真,传者为谁?难道是宗、阮的自述?如果真是这样,岂非最终作了自我否定?但这一点正史和野史均未记载。看来二人见鬼之事多半是“有鬼论”者向壁虚构的。

        而且,同一窠臼的编造尚不止于此,《太平广记》三三〇《崔尚》条云:

        开元时,有崔尚者著《无鬼论》,词甚有理。既成,将进之,忽有道士诣门,求见其论。读竟,谓尚曰:“词理甚工,然天地之间,若云无鬼,此谬矣。”尚谓:“何以言之?”道士曰:“我则鬼也,岂可谓无?君若进本,当为诸鬼神所杀,不如焚之。”因而不见,竟失其本。(出《玄怪录》)

        甚至还被禅宗拈作话头,《五灯会元》卷六云:

        昔有官人作《无鬼论》,中夜挥毫次,忽见一鬼出云:“汝道无我聻!”五祖演云:“老僧当时若见,但以手作鹁鸠觜,向伊道:‘谷呱呱。’”

        转念一想,这类事也可能是真的,但所遇之“鬼”为假,好事者装鬼弄人而已。须知抹脸变容原非难事,今日川剧的“变脸”,十几张脸谱,转瞬即换,即可取为佳证。人扮鬼吓人之事,历代记载甚多,这里聊举中外二例吧。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一云:

        河间唐生,好戏侮,土人至今能道之,所谓“唐啸子”者是也。有塾师好讲无鬼,尝曰:“阮瞻遇鬼,安有是事,僧徒妄造蜚语耳。”唐夜洒土其窗,而呜呜击其户。塾师骇问为谁。则曰:“我二气之良能也。”塾师大怖,蒙首股栗,使二弟子守达旦。次日委顿不起。朋友来问,但呻吟曰:“有鬼!”既而知唐所为,莫不拊掌。

        可见在“有鬼论”的重重包围下,“无鬼论”者很难坚持自己的立场,一个假鬼就足以能摧毁他的理论自信。

        近人汪康年《琴瑟寄庐类稿》中《凶宅》一则云:

        西国不讲风水之道,往往亦有凶宅,雕梁画柱,废而不居,以其不利于人故也。俄国比得堡都城外二十迷当,旷野之间有厦屋甚广,建造尤其精雅,相传乃俄之世爵某旧第。落成后,居人于夜深恒见有白衣二童侍与教士数人歌唱而行,以故居者恒不安,徙避之。一千八百八十四年,俄王阅兵至是处,随行将士甚众,逆旅难觅,有奥国总兵爱是屋清幽,借居之。人告以故,弗听。粪除入,择楼上一房支床设几,栖止焉。日将夕,有同伴之官兵数人来谒,谈笑甚欢。既而言及此屋有鬼,总兵曰:“我有手枪置床头,鬼子哪敢尔?”众于床头取手枪视之,乃六门子已配在膛中,辗转递玩,后仍置床头,众遂去。入夜寂无他异。十一点钟,总兵已睡,留灯在几上,睡中闻楼下歌吹声甚亮,惊醒起坐,闻有数人踏梯而上。总兵即取手枪在手以待之。既而房门自开,数童子执巨烛入,后有教士数人执铃铎高唱,面色粉白,形容怪异,向总兵喃喃然如咒诵祷祝。总兵见其行近,急开手枪,訇然作响,一教士伸手接其弹子掷地上,而念诵如故,总兵又弹之,又为接掷,六子开尽,教士等无所损伤。总兵骇极而倒,众趋视之,已毙矣。众教士即日夕来谒之兵官所装扮也,当把玩手枪时,枪弹上之子已为所窃,仅馀炮帽贮火药,仍安膛中,总兵不之知,故发枪能响不能伤人。本意与之相戏,詎知总兵即惊悸而卒乎?

        谚云:“人吓人,吓死人。”信然。

        

        不过只要世上有宗教和民间信仰存在,不管科学多么发达,“无鬼论”多么雄辩,“无鬼”和“有鬼”之争就如郑人争年那样,永远不会停息的。试看自王充作《论死》《死伪》和《订鬼》诸篇反对“有鬼论”以后,一千八百馀年以来,“无鬼论”依然信者无多,气得提倡德先生和赛先生的陈独秀按捺不住,还写出一篇《有鬼论质疑》来,文章登出后竟还被人一条条予以驳斥呢(均见《独秀文存》)。直到唯物论得势,“有鬼论”在神州大地才退出了统治地位。

        但古代“有鬼论”虽属于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却并不用来指导一切,此与儒家“敬鬼神而远之”的主张有关。

        《搜神记》卷十六有这样一则故事(《太平御览》卷三九六、八八四云出《续搜神记》):

        吴兴施续为寻阳督,能言论,有门生亦有理意,常秉“无鬼论”。忽有一黑衣白袷客来,与共语,遂及鬼神。移日,客辞屈,乃曰:“君辞巧,理不足,仆即是鬼,何以云无?”问鬼何以来,答曰:“受使来取君,期尽明日食时。”门生请乞酸苦,鬼问:“有人似君者否?”门生云:“施续,帐下都督,与仆相似。”便与俱往,与都督对坐。鬼手中出一铁凿,可尺馀,安着都督头,便举椎打之。都督云:“头觉微痛。”向来转剧,食顷便亡。

        《文苑英华》卷五一一《无鬼论判》,其案由似即根据施续之事加工而成,用作试判的题目:

        甲执“无鬼论”,俄而鬼忽来取,求乞免,鬼云:“谁似汝者?”甲云乙似,而便死。后乙弟知,告甲谋死兄,不伏。

        案子里多了一个死者某乙的弟弟,出来告嫁祸于人的某甲犯了谋杀罪。为什么偏偏说某甲是执“无鬼论”者呢?“有鬼论”者不也可能这样做吗?看来不是沿用了施续的故事,就是反映了世俗对“无鬼论”者的反感。书中载有郑绩、张景明、赵不疑三道判词,文字不同,结论却都是一样的。

        郑绩判云:“泛详昭典,靡及幽途。让以偷生,方期耻格。抑之谋杀,稍渉淫刑。”意谓法律从来没有涉及阴间的,说某甲贪生怕死可以,那只要加以谴责,使其知耻改过即可。判他谋杀,未免滥刑了。张景明判云:“死同无地,情切於怀;而生乃有涯,欲将谁咎?薄言谋杀,理谓无凭。”意谓人死固然伤心,但生命终有尽期,这能怪谁呢?判其谋杀,于理无凭。赵不疑判云:“告称谋杀,未达幽明。语事虽云代命,至理终当溘尽。舍而不鞠,实谓为宜。”意谓控以谋杀罪,未免昧于阴阳有别之义。虽有替死之说,但依理人固有一死。此案以不受理为宜。

        对这个案子的处理,移至当代来看也是正确的,不过某乙之弟如今大概还要受到宣扬迷信的训斥吧?

        

        不过,许多人从心理上还是希望有鬼的,他们不肯相信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死居然就灰飞烟灭。再则如果有鬼,那么死去的亲人精爽不昧,有朝一日尚可相见于地下。杨绛先生《走到人生边上》一书中颇多谈鬼之篇,足见其对“无鬼论”的怀疑,想来钱锺书先生所见略同。但真要见鬼,却也大是难事。袁子才写《子不语》,谈狐说鬼,津津有味的,却从未说自己见到过鬼。尝有诗云:“常疑天上仙何在,最恨人间鬼不灵。”(《独坐》)据《批本随园诗话》说,袁母和袁妾曾抱怨随园闹鬼,想来只不过是“疑心生暗鬼”罢了。鬼之难见如此,以致有人戏言若想见鬼,不妨写一篇《无鬼论》来引鬼上钩。不过玩笑终究是玩笑,前乎宗、阮,王充不必说了;后乎宗、阮,刘宋范晔想作《无鬼论》,齐梁间范缜撰《神灭论》,唐代林披、明代包瑜俱有《无鬼论》。从没听说有鬼到他们跟前现身说法,以事实来战胜雄辩的。

        “无鬼论”如今虽成为主流思想,但由于宗教的影响,“有鬼论”的痕迹依然处处存在。如今人死了,亲属在佛寺为其超度做道场的风俗还很盛行。即使是“无鬼论”者,在参加一些祭奠仪式时,也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从俗行礼如仪,以告慰某某的“在天之灵”。群众“一路走好”的唁词,这还分明带着“有鬼论”留下的烙印。

        记得1961年廖沫沙为孟超的新编昆剧《李慧娘》辩护,写了一篇《有鬼无害论》,文中说:“如果是个好鬼,能鼓舞人的斗志,在戏台上多出现几次,又有什么妨害呢?”不意却遭到猛烈的批判。其实,《李慧娘》何害?廖文何害?所加罪名皆无中生有,罗织而成,到头来作者皆获平反,剧与文都重新得到肯定。既然“有鬼论”在戏台上的出现无害于人,那么,它在人脑中的存在是否也无大碍呢?李义山诗云:“莫凭《无鬼论》,终负托孤心。”(《过故崔兖海宅与崔明秀才话旧因寄旧僚杜赵李三掾》)“有鬼论”者凭着对亲友灵魂的敬畏,不致违背自己在死者生前对他的承诺。《红楼梦》十五回写凤姐想接受贿赂,拆散他人婚姻时,对馒头庵老尼说:“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你叫他拿三千银子来,我就替他出这口气。”如果凤姐信鬼,想必不会如此肆无忌惮。

        《墨子·明鬼》云:

        当若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追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追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

        墨子“明鬼”的目的在于“神道设教”,希望官吏、民众因惧怕鬼神的惩罚而不敢贪赃枉法、作奸犯科。不过他想得过于简单了些。“有鬼论”也尽可被人利用来作恶害人,例子举不胜举。装神弄鬼骗财骗色不必说了(这其实是“无鬼论”者所为),竟还有贪腐官员焚香许愿,拜佛、拜祖宗以求不被发觉,好让他享尽“贪运长久”之福。近年更发生邪教认不从者为“邪灵”,毫无顾忌地在光天化日下将其杀害之事(从凶手的执迷不悟看来,此案的确是“有鬼论”者所犯)。只要把自己的仇恨对象看成“鬼”,什么残忍的手段使不出来呢?

        

        有人说,随着科学的发展,“有鬼论”会不攻自破。此说我大不以为然。“科学”二字如今已经被神圣化,成为“正确”的代名词了,社会各界,人人爱用来自我标榜。正因为如此,世上每有陈腐之物搭“科学”便车的现象。如“科学易”依附高等数学而风靡一时,“六通”伴随生命科学而死灰复燃。最近,还有人兴奋地对我说,科学上发现了暗物质的存在,证明看不到的未必就是不存在的,他认为鬼就由暗物质构成,冥界就在暗物质里。这样看来,“郑人争年”式的辩论真要无休无止了。王充们的“无鬼论”,批驳的是有形之鬼之说,尽管显得辩才无碍,但在整个社会的“有鬼论”信仰面前却涟漪不起。那么,对于《中庸》所说的“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之鬼,又如何予以彻底否定而使人心服口服呢?即使科学发展不断开疆辟土,日新月异,又如何阻止得了那些纷纷来搭便车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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