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银行承诺1千元存满24年得11万,到期后仅支付5300元

澎湃新闻记者 蓝天彬 通讯员 李迎春
2015-03-04 17:39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24年前,江苏连云港市民凌先生根据银行告示,办理了“存期累进优化储蓄”业务,据称1000元存满24年,最高可获11万余元。

        24年后,储户存款期满取款时,却被告知本息合计仅有5300多元。凌先生觉得银行不守信用,遂将该银行告上法庭。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获悉,该案的二审判决已生效。法院判定,银行应支付给储户凌先生2万余元。

        事情要上溯到1989年9月14日,凌先生下班回家路经中国工商银行灌南支行时,看到银行门前张贴的一张海报,“存1000元存满24年可得11万元巨款”的显著文字吸引了凌先生驻足观看。

        该行发布的《举办庆国庆智力投资定期保值储蓄章程》载明了存入1000元,24年到期时本息合计111841.87元的具体计算办法。

        为“老有所依”,不加重子女经济负担,凌先生决定提前给自己存一笔养老钱。

        转眼到了2013年,凌先生也到了花甲之年,心想好在当初存了钱。然而,当凌先生到银行时却被告知:政策有变,该项业务早已被取消,只同意按照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支付凌先生的存款到期本息合计只有5304.85元,还不到当初承诺的1/20。

        白纸黑字作出的协议,银行说不认就不认,巨额收益严重缩水,凌先生无法理解,告上法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1988年下半年,在物价上涨引发明显通货膨胀的形势下,央行从1988年9月10日起批准推行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业务,允许银行根据经济及物价上涨情况,对储户存款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一定保值贴补。

        保值储蓄贴补率就是物价指数高于储蓄利息的部分,若物价指数低于储蓄利率,保值贴补率就为零。保值储蓄是为了在通胀条件下能稳定和增加储蓄。

        到1989年上半年,调控效果立竿见影,经济过热现象明显好转。而当年6月10日,央行发文要求各银行立即停止办理人民币保值储蓄存款业务,已办理此项存款业务的银行应在征得储户同意后将其转为正常活期或定期存款。

        之后,保值贴补率经过多次浮动,到1997年后,央行不再允许开办保值储蓄业务。

        凌先生认为,央行文件是银行内部规定,不适用于银行与储户间平等的民事关系,双方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成立,银行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银行应足额赔偿111841.87元。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二审后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约履行合同。本案银行当年发放的1000元存满24年可得11万元巨款的《储蓄章程》已附加了诸多限制条件。从章程内容来看,银行已明确告知相对人,111841.87元本息的计算前提是,存款时的年利率和保值贴补率一直不变,如遇变化则相应调整。故凌先生关于银行应按当初承诺给付存款本息的上诉主张缺乏依据。

        对于存款利率,虽然《储蓄章程》载明涉案存款的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但在凌先生实际存款时,作为储蓄合同的存单明确约定定期24年,利率均为月息10.95‰,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对利率的特别约定,优先于《储蓄章程》的适用,故涉案存款利率应按月息10.95‰计算。综合起来,银行应支付凌先生存款本息合计20164.93元。

        凌先生与银行接受了法院的判决,银行履行了给付义务。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