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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女大学生求职受歧视,民盟建议用人单位聘女生可获补贴

澎湃新闻记者 付珊
2015-03-07 15:4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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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妇女节将临,此次全国两会民盟中央的提案关注女大学生就业受歧视的现状。

        民盟中央妇女委员会最近对女大学生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和五个省份的21所大学2000名应届女大学生中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女大学生就业尤为困难,被调查女大学生平均投出34份简历,有36%的人得到1至3次面试机会,有近30%的人得到4至6次面试机会,有20%的女大学生一次面试机会也没有得到。即使采用多投简历,降低择业标准,还是会有30%的女生无人问津。

        民盟中央妇女委员会认为,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个原因是,女大学生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主要体现在就业机会不平等,竞争过程不公正,就业结果不公平。有90%的女大学生感到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有性别歧视的现象,有52%的女生感到性别歧视现象还是很严重的,有70%的女生感到找工作明显比男生难。

        提案认为,“男性优先”的潜规则在招聘中处处可见,男女都能干的工作肯定要男的,男女同等条件的绝对要男的,男不如女的条件下也会要男的。女大学生就业质量普遍低于男生,使她们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有时为了得到一份工作,还不得不承诺用人单位提出的几年内不结婚或不生孩子的苛刻要求。

        第二个原因是,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之间发生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女性劳动力的生育及其他劳动保护机制弱化。女大学生很快就会面临结婚、生育、哺乳等一系列问题,用人单位必须为其付出直接成本或间接成本,很多用人单位就认为,用女大学生不合算。

        民盟中央的提案认为,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她们在社会上的平等生存和发展,关系到数百万家庭的安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考量国家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水平。

        因此,该提案提出建议,将性别平等纳入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总体规划和政策体系,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公平、公正、平等的就业环境;将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将工作重点放在用人单位,以切实可行的经济补贴政策和奖励政策,良性引导用人单位聘用女大学生;全面推进和完善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对女性就业较为集中的行业和部门,以及女性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在核定工资和福利成本、税费等方面能给予优惠,合理消化女性用工成本。

        除此之外,该提案还建议国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如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等现代服务业,为女大学生创造更多更合适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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