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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阅读·海上志怪】阎罗王是弱势群体吗?

百魅夜行
2015-03-09 22:06
来源:澎湃新闻
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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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弱势群体”这个词又热了起来。

        笔者于是查了一下维基百科(话说这是“海上志怪”第一次用维基百科,以往都是用百度百科马马虎虎混过去的),是这么说的:弱势群体(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又称弱势社群或弱势族群,指的是社会上生活困难的弱者群体。相对于优势团体而言,弱势群体往往因竞争力不足、适应力不佳、缺乏某些生活能力或环境因素,而遭受不同程度的压抑、剥削或不平等的对待,以致较无创造财富的能力,社会地位低,无权、无势、无人脉关系、无投票权,在社会被标签化及歧视。

        大概是有人管着,不能任性胡来都算弱势群体了。笔者检索了冥界的记载,赫然发现,按照这一逻辑,阎罗王也属于弱势群体。

老版《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与阎罗王。

        且看《西游记》第三回《四海千山皆拱伏 九幽十类尽除名》中美猴王大闹阎罗殿的段落:

        那猴王恼起性来,耳朵中掣出宝贝,幌一幌,碗来粗细;略举手,把两个勾死人打为肉酱。自解其索,丢开手,轮着棒,打入城中。唬得那牛头鬼东躲西藏,马面鬼南奔北跑,……慌得那十代冥王急整衣来看,见他相貌凶恶,即排下班次,应声高叫道:“上仙留名,上仙留名!”……悟空执着如意棒,径登森罗殿上,正中间南面坐下。十王即拿掌案的判官取出文簿来查。……看到猴属之类,原来这猴似人相,不入人名;似裸虫,不居国界;似走兽,不伏麒麟管;似飞禽,不受凤凰辖。……悟空拿过簿子,把猴属之类,但有名者,一概勾之。摔下簿子道:“了帐,了帐!今番不伏你管了!”一路棒,打出幽冥界。那十王不敢相近,都去翠云宫,同拜地藏王菩萨,商量启表,奏闻上天,不在话下。……自此,山猴多有不老者,以阴司无名故也。

        这段记载大家都很熟悉,勾魂使者到阳间索命的时候,大都趾高气扬、官架子十足,动辄还要说两句“阎王叫你三更死,谁人敢留到四更”之类的狠话。但是,遇到孙猴子这样的混不吝,十殿阎王都是胆战心惊。这段描述最后说到阎王和地藏菩萨还得去上奏玉皇大帝搬救兵,这说明整个冥界还是要受到天界的管辖的,阎罗王不能为所欲为。当然,在很多志怪笔记的记载中,天界对冥界这种制约和管辖是间接的、原则上的管理,并不是直接命令。

        阎罗王作为弱势群体的另一个证据则是冥界的职官更代体系。我们曾经说过,冥官基本是从阳间直接选拔的,阎罗王也不例外。《五杂组》卷十五说:“人有死而为阎罗王者,如韩擒虎、蔡襄、范仲淹、韩琦等,皆屡见传记。而近日如海瑞、赵用贤、林俊,皆有人于冥间见之。”而且阎罗王是有任期的,任期一满,也要转世投胎,并非终身制。在《聊斋志异》卷五“上仙”条中,也明确指出,阎罗亦有更代,与阳世等耳。所以,阎罗王并不是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其权势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

        至于阎罗王具体办案中的弱势表现,更是处处皆是。比如下面这个故事:

        清代某朝的刑部侍郎闵玉苍,白天在刑部办公,晚上兼职在阴间做阎王(这说明临时工也有很高级别的)。每晚二更时分,有轿子将其送到阎罗殿。闵阎王在第五殿办公。每次升殿办公前,判官要先给他服用一枚鸟蛋大小的铁丸。“此上帝所铸,虑阎罗王阳官署事有所瞻徇,故命吞铁丸以镇其心,此数千年老例也。先后照例吞丸。审案毕,便吐出之。”这是说天帝对冥界的阎王都不会绝对信任,必须用特殊的道具控制他们。类似三尸脑神丹、豹胎易筋丸、天山生死符起到的作用。

        闵阎王某晚办案,正遇到自己的表弟命数已尽,到阴间过堂。判官将其为官时的贪腐劣迹一一整理成卷宗,呈在案前,请阎王量刑。闵阎王见到亲戚,起了恻隐之心,不能明说,只能暗示表弟给自己辩护。可是表弟实在是劣迹斑斑,被判官申斥驳回。

        闵阎王想到表弟生前一直念《大悲咒》,这是阴间最看重的。于是在手心写上“大悲咒”三字提醒他,可是这个蠢货表弟竟然一个字也背不出了。

        闵阎王还得给他起个头,可是刚念了两句,便觉“铁丸已涌起于胸中,左冲右撞,肠痛欲裂矣。不得已急取狱牌加朱,放李狱中,肠内铁丸始定,方理别案而归”(《子不语》卷十六“阎王升殿先吞铁丸”)。一旦有了徇私的举动,铁丸就会自动起作用,如真气在体内乱窜。

        蒲松龄曾感慨说:“阴司之刑惨于阳世,责亦苛于阳世。然关说不行,则受残酷者不怨也。谁谓夜台无天日哉?第恨无火烧临民之堂廨耳!”(《聊斋志异》卷三“李伯言”)他自认所在的人间过于黑暗,就以为阴间是光明正大,没有徇私舞弊的,未免过于理想化了。那些到阴间做阎王的,个个在阳间都是忠臣名士,即使这位没什么名气的闵侍郎,也是“一生清正”,可是这个吞食铁丸制度,至少说明,在对公正的绝对要求面前,人性的可信度还是要打折扣的。

        不过,制度并不是万能的,阴间为了保证公平,除了铁丸这种神奇的道具,还有业镜、冥簿乃至酷烈无比的十八层地狱。这些设置当然能保证一般程度上的公平,可是遇到批条子甚至亲自来阴间捞人的,这些设置就成了摆设了。而阎王也没法为所欲为,只能按照潜规则办事。之前笔者写《如何从地狱捞人》时已有介绍,这里再稍作补充。

        清末苏州某秀才死后到阎罗殿过堂,因为他是孝子,阎王对他特别客气,但是也明确地说,因为他的功德不够大,不足以挽回造化,无法徇私。正寒暄时——

        “忽见红光照耀,瑞彩缤纷。堂上堂下吏卒俱俯伏,朱衣判报圣僧来矣。王亦下堂跪,见五色云自天降,中立一胖大和尚,以手援阎王起而笑曰:“老僧七世修行,尚须过台下。不知何岁西行耳?”王肃容致敬曰:“圣僧根蒂既深,证果不远矣。”和尚曰:“正恐坠落耳。”乃设座公案前。王侍立,和尚命之坐,然后隅坐鞠躬。时生与丐皆避殿下,和尚举目遍观,在群鬼中指曰:“此二孝子也,请来相见。”二人入拜。和尚合十答礼,皆命坐。左右献茶,和尚举杯谓二人曰:“此茶饮之味性,然不饮则违天条。老僧请以法解之。”命二人擎杯至座前,和尚默诵神咒,茶水自涸,各举空杯对阎王曰:“饮讫矣。”王唯唯。髯判执簿进王曰:“圣僧下降吉时到,请即飞升。”见数鬼卒扶长梯置殿前,王肃和尚登梯,和尚曰:“有缘者二子,可以同登。”王即命判注簿,使二人相随。僧前丐中生后,直上数百级,足力不济,乃坠,囡然一声已作孩矣。(《续客窗闲话》卷四“某郎中”)”

        因为这和尚七世修行,德行深厚,阎王见了他都只能下跪,而这和尚也老实不客气地摆出领导下基层的范。和尚说要带两人飞升,阎王就赶紧命判官将冥簿注销,浑然不觉之前对秀才如何义正词严地表示要公事公办,甚至连“不饮则违天条”的孟婆汤也免了。《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八“穆象元判冥”甚至总结说,在地府“其居间请托,多属比邱,每一僧至,辄降陛加礼,所嘱事莫不响应”。地府的基本规则,在强势的请托者面前,可以肆意破坏,说阎罗王是弱势群体,恐怕不算太过。

        当然,这所谓的弱势只是相对的,在不受权力干扰的情况下,阎王判案总的来说还是公平的,甚至会比较人性化。在《聊斋志异》卷十“三生”故事中,阎王不仅没有徇私舞弊,而且还做了一回老娘舅,主动调解一对前世冤家的纠纷。

        不过,换一个语境,阎罗王究竟算不算弱势群体,也不那么简单。我们再回到《西游记》的例子,体制外的孙猴子虽然可以凭借暴力暂时压服阎王,以为已经将所有猴子的冥簿一笔勾销。可是我们看第二十八回《花果山群妖聚义 黑松林三藏逢魔》,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被唐僧赶走回到花果山,见众猴凋零:

        那大圣……便问:“你们还有多少在此山上?”群猴道:“老者,小者,只有千把。”大圣道:“我当时共有四万七千群妖,如今都往那里去了?”群猴道:“自从爷爷去后,这山被二郎菩萨点上火,烧杀了大半。我们蹲在井里,钻在涧内,藏于铁板桥下,得了性命。及至火灭烟消,出来时,又没花果养赡,难以存活,别处又去了一半。我们这一半,捱苦的住在山中。这两年,又被些打猎的抢了一半去也。”行者道:“他抢你去何干?”群猴道:“说起这猎户,可恨!他把我们中箭着枪的,中毒打死的,拿了去剥皮剔骨,酱煮醋蒸,油煎盐炒,当做下饭食用。或有那遭网的,遇扣的,夹活儿拿去了,教他跳圈做戏,翻筋斗,竖蜻蜓,当街上筛锣擂鼓,无所不为的顽耍。”

        那些本已在冥簿上被注销的猴子,原本可以长命百岁,可是首领齐天大圣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后,它们还是逃不脱被猎户“剥皮剔骨,酱煮醋蒸,油煎盐炒,当做下饭食用”的命运。当初在孙猴子的金箍棒下战战兢兢的阎王,怎么可能是弱势群体呢?较量起为官之道的伸缩自如,孙猴子才是弱势群体呢!

        天大极了,人小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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