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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主限购前订车限购后被加价7万,监管局:不合理可申诉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实习记者 吴睿
2015-03-10 16:2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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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汽车限购后网传4S店售车涨价。 网络供图

        2014年年底,深圳实施汽车限购。

        近日,有深圳车主爆料,在限购令实施前已经向当地4S店支付购车定金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限购令后又被4S店要求多付7万元才能提车,“坐地起价”。

限购令后,要多付7万元才能提车

        2014年12月20日,深圳车主张先生在在深圳市龙岗区一家豪车4S店看中一款价值36.3万元的车,并当时缴纳了定金,随后签订了合同。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宣布实施小汽车限购令。张先生告诉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的记者,他按照政策办理了贷款,也交纳了15万的首付款,并在2015年2月5日拿到公证书。随后当他到4S店提车时,4S店突然表示要多收7万元,否则不卖。

        “他们告诉我,需要恢复到原价,就是增加7万元。”张先生称4S店销售人员解释说,受汽车限购的影响,成本增加,老板要求所有车加价处理。如果张先生不同意加价,车就会被卖给别人。

        “我找过汽车生产商,原厂说不可能有这么高的价格,这个价格(36.3万元)已经是这个型号的顶级配置了。”张先生表示,由于实施了限购令,如果退车,他的购车指标就被浪费了,还要重新摇号。

4S店改口:道德和法律上不允许加价

        经过多次沟通,车行表示愿意做出让步,要求张先生多支付三万五千元,并附送张先生价值一万多元的配套产品。但张先生并不满意这种解决方式:“我不需要这些东西,为什么非要卖给我?”

        当地电视台记者来到该4S店求证时,一位经销总店的负责人表示,三万五千元并非是坐地起价,而是建议张先生购买其他商品的钱。“有部分4S店出现了倒闭的情况,而我们为了向车主的汽车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所以我们针对近期购车客户提供了一些汽车增值服务。”

        至于销售人员是否提出加价,该负责人表示需要进行调查。“签合同后不应该再加价,不要说公司层面,从伦理道德、法律层面都是不允许加价的。”

        根据电视台的报道,目前张先生已与车行方面达成协议,愿意额外多支付一万元,以便自己尽快拿到车。

律师:限购令前签订合同,必须履行

        3月10日,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既然张先生在限购令前已经与4S店签订了合同,就必须履行合同,合同签订方不能随意涨价。“4S店单方面变更合同价格的话,消费者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或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原来的合同。”马文斌律师还表示,多付三万五千元、附赠一套配套产品是车行提出的一种解决方式,消费者可以拒绝,“不付这些钱就不能提车,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4S店在限购令后涨价是不合理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视情况处理。

        2014年12月29日18时开始实施深圳汽车限购,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取摇号;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50%采用摇号,50%采取竞价。年度指标视交通、大气环境和汽车需求适时调整。

        深圳也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贵阳、石家庄、天津和杭州之后,全国第8个汽车限购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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