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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被查行贿者增长近4成,专家:不严查行贿将影响反腐效果
37.9%——这是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行贿犯罪人数的同比增长幅度。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证明,其对一切涉腐行为零容忍的决心。
2014年,在“打虎拍蝇”的强力反腐态势下,对于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也空前强劲。
2014年4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重点查办行贿犯罪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检明确要求,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纠正只重视查处受贿、轻视打击行贿的观念,把重点查办行贿犯罪、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推动。
一个月后,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行贿犯罪案件是反贪总局当年的办案重点之一。
徐进辉还引述了一组数据:2014年一季度,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行贿犯罪人员89人,同比上升了102.27%,“立案查办的行贿和单位行贿犯罪案件首次超过了受贿案件总数。”
严查行贿犯罪案件,显然已成为最高检的工作重点之一。
最高检在工作报告中,也晒出了成绩单:查办行贿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指出,以往在打击涉贿案件时,侦办机关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一般比不上受贿犯罪。
其原因是,侦办机关对打击行贿犯罪往往会有顾虑。“由于腐败案件往往是一对一的,行贿人对查办案件很重要。如果对他们的打击力度过大,可能导致检察机关线索的来源受限。”侯欣一表示,这也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在查办涉腐案件时的矛盾。
不过,侯欣一也表示,在涉腐案件中,索贿的情况相对还是比较少的,多数都是行贿者主动送钱。“如果不整体打击,反腐的效果势必受到影响。”
这也是最高检要求严查行贿者的原因所在。
3月11日,最高检官微在谈及严查行贿人员时称,行贿犯罪是受贿犯罪产生的直接原因,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严重侵蚀党政干部队伍,严重影响、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必须坚决打击、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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