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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独家|律师称聂树斌案卷宗现重大问题,多处签名涉嫌造假

澎湃新闻记者 周超
2015-03-18 09:5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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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左)在查阅相关材料。新华社 图

       

 3月18日,正在山东省高院查阅聂树斌案相关案卷材料的聂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aer.cn),经过字迹核对,聂案卷宗材料中至少有8处当事人签名涉嫌造假,包括聂树斌本人及其父母的签字。

        另一位申诉代理律师陈光武发现,案卷记录的聂树斌的第一份口供形成于他被抓7天之后,这份认罪口供之前的7天里聂的供述不知所踪。

        此外,李树亭表示,聂的供述始终未提到案发现场的一串钥匙,而这串钥匙是自称为该案真凶的王书金曾经供述过的。据此,他认为王书金作案的可能性比聂树斌“大很多”。

案卷多处签字非本人所签

        李树亭说,他阅卷发现,聂树斌卷宗中的起诉书及送达回证、验明正身的笔录、刑事判决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的签字都不是聂树斌所签。

        李树亭说,上诉状是聂树斌亲笔所写,上述提及的法律文书上聂树斌签字的笔迹与上诉状的笔迹不一致。

        出现这种情况,李树亭有两种推测:一是这些法律文书是后补的,二是有可能为别人代签的。

        李树亭向澎湃新闻表示,他目前已经发现案卷中有8处签字非本人所签,其中还包括聂树斌的父母聂学生、张焕枝的签字。

        陈光武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他注意到聂案的3本案卷,加起来一共都不足300页。“这么重大的案件,只有这些卷宗,这在我三十年的律师生涯中也是很少见的。”

        陈光武说,根据案卷材料,聂树斌被抓的7天内,并未有供述材料。“第一份就是有罪供述,根据这份材料看,他在前一周是有无罪供述的。”陈光武认为,这表明办案机关有可能并未把这部分讯问情况放进案卷。

        两位律师可以查阅的卷宗共计17本,包括聂树斌案卷3本(侦查卷、一审卷、二审卷各1本)、王书金卷8本和河北省高院和河北省政法委工作组方面复查卷6本。

        李树亭向澎湃新闻表示,案卷里还包括河北省高院和工作组十年间复查聂案的材料,阅卷的范围超出他的预料,他非常满意。

聂未供述案发现场的钥匙

        李树亭说,曾被他视为聂案关键点的案发现场的一串钥匙,在案卷材料中,聂树斌并未供述。

        自称是真凶的王书金在供述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时,曾提到过案发现场有一串钥匙。他称,自己觉得没有用就没拿,钥匙放在被害人的西边。

        被害人康某的父亲曾向李树亭提过有这串钥匙,称破案后他去公安局送锦旗时,警方将钥匙归还给了他。

        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也向澎湃新闻表示,他所查阅的聂案卷宗中的现场笔录显示在康某左脚西侧偏南30cm处有一串钥匙。

        李树亭认为,聂树斌没有供述这串钥匙,表明王书金作案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1994年8月,石家庄市西郊一块玉米地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为凶手并被判处死刑,第二年5月,聂被执行死刑。

        聂树斌被执行死刑近十年之后的2005年1月,曾犯下多起强奸杀人案的王书金在河南落网,随即主动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真凶。

        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案发20年之后的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异地复查。

        3月17日上午,聂树斌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律师和陈光武律师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查阅相关卷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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