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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制服诱惑

2015-03-19 19:3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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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段时长一分多钟“警方打人”的视频。事发地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称,初步查明,是保安与商户发生肢体冲突。

        不过很多网友坚称是警方打人,这不是没有根据,因为围在一起打人的五六个人都穿着黑色制服,在制服背面,都有醒目的“警察”、“特勤”字样。根据经验,有网友们退一步相信,这些人即便不是“警方”,也应该是警方招来的“临时工”。

        但现在说他们是“保安”,委实有些难以让人接受。几个保安,脱下那身威武的制服,也只是普通的打工仔,何以穿上制服,就可以无所顾忌飞起一脚,恶狠狠踢中受害者的头部,致使受害者倒地不起?

        更让人纳闷的是,如今很多负有公私财产安全保卫和行政执法职责的组织,其制服设计多与中国大陆的警察制服高度雷同,不近距离分辨帽徽、臂章上面的文字和花纹等等细节,很难区分他们到底是哪个部分的,有网友做了一番统计,臂章上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的保安、治安、押运、监察等等名目的制服穿着者多达24类。

        标志类制服的功能,是对内产生凝聚力与归属感,对外形成可识别性与威慑力。它又可分为受限制制服(如军警制服、国家公职人员制服)和非限制类制服(如宾馆餐饮业的制服、学生制服)。

        显然,目前制服穿着中的“泛警服化”,是标志类制服的严重异化,尽管这些制服穿着者的工作性质与警察相比,差异不可以道里计,但服装样式的高度趋同,其反映出来的社会认知值得高度警醒。

        毫无疑问,警察的着装形象代表着国家暴力机关的权力,因此它是有一定威慑力内涵的。而各行各业制服的“泛警服化”,从社会心理而言,明显表现出对警察权力的集体崇拜与向往,以及内心深处对暴力的渴望。这样才能部分理解,为何一个毫无执法权的保安,可以毫无心理障碍,飞起一脚踢向别人的头部;更多同样没有执法权的各种“临时工”在穿上仿警服后,何以可以放胆“执法”,肆意打死打伤发生冲突的普通老百姓。

        各行各业制服着装者对警服的顶礼膜拜,本身也说明过去一段时间存在的警察权滥用现象在激发一些人为恶的本能。正是看到了个别警察滥施刑罚而不被处罚,才壮了他们为恶之心的胆。试想一想,假如警察都是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力,文明执法,何至于有那么多人敢穿着仿警服,从一个安分守纪的打工者陡然变为无所顾忌的施暴者。

        警察制服的诱惑,说到底是滥用公权力的诱惑,这跟这些年来的“公务员热”差不多是一个道理。只有警察权的规范化,才会使制服的“泛警服化”趋于淡化;只有每一起与公权力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仿警服穿着者被公正追究违法执法,对警服的迷恋才会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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