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江苏最大走私废物案宣判,5名被告人被判5至10年有期徒刑

澎湃新闻记者 蓝天彬 通讯员 孙彩萍 张倩
2015-04-01 18:16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3月10日,江苏镇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现场。

        3月10日,江苏镇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及3家被告单位、8名被告人的走私废物案:近6万吨韩国高炉灰、高炉渣冒充铁矿粉流入国内。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镇江中院获悉,4月1日上午,本案的审判长、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对此案进行了宣判。3家被告单位判处罚金5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0年不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这是南京海关迄今查处量最大的走私废物案件。这也是国家海关总署2014年缉私十大典型案例,由海关总署一级挂牌督办。

        事情要回溯到2013年,镇江海关在查验1票进口“铁矿砂”时,意外发现堆场上的“铁矿砂”冒烟了。

        海关查验关员心里犯了嘀咕:铁矿砂作为铁矿的一种存在形式,本质也应该是铁才对,铁要跟什么物质起反应,才会冒这么大的烟?

        与此同时,海关在查验这票货物的时候,也接到了镇江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出具的“铁含量不达标”的检验证明。

        种种奇怪的现象,引起了镇江海关的重视,随即停止了相关货物的通关作业,将案件线索移交至镇江海关缉私分局。

        2014年3月4日,镇江海关缉私分局在沈阳、北京、泰州等地同时开展抓捕行动,一举抓获数名犯罪嫌疑人,查证国家禁止进口的、在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高炉灰、高炉渣,共计14票,约6万吨。

        法院经审理认为:3家被告单位、8名被告人,在明知高炉灰、高炉渣等工业废料为国家法律明确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逃避海关监管,将上述固体废物伪报成“铁矿砂(粉)”,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泰州、江阴、镇江、日照海关申报进口固体废物14票59753.8吨,其行为均构成走私废物罪。

        被告单位娄底市盛鸿贸易有限公司判处罚金250万元,常州沪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判处罚金60万元,日照依海钢铁炉料有限公司判处罚金50万元。

        被告人何某萍、关某、谢某东、顾某平、李某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0年不等,并分别处罚金100万元至40万元;被告人苏某一、辛某伟、蔡某东因系从犯,并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并处罚金50万元至30万元不等。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有近5万吨固体废物已在国内销售、使用,大量有害物质进入我国环境系统,将对大气、土壤、水流产生长期危害。

        

        链接:高炉灰怎么污染环境?

        “高炉灰”也叫炉尘,是高炉在冶炼生铁过程中排出的炉料粉末。

        这些炼钢废弃物“高炉灰”流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小型炼钢厂。小钢厂再将“高炉灰”用作炼铁过程中的配矿使用,取代价格高昂的原铁矿,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本应该做无害化处理的“高炉灰”,却被重新回炉冶炼,固体废物中夹带的大量灰分就在无任何环保处置措施的情况下,排放到大气中,造成大气污染。

        高炉灰除了锌之外,还有砷、铅、镍、硫等重金属,而这些走私进境的“高炉灰”在长期户外堆放的过程中,有害重金属就会随着雨水冲刷渗透到地下,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严重威胁生态安全。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