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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文山法院还是云南媒体炮制了“慈善妈妈胜诉”假判决?

澎湃新闻记者 刘钊
2015-04-11 19: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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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慈善妈妈”王玉琼。

        法院尚未宣判,媒体却已在4个月前就刊登新闻播报了判决结果。

        这一荒唐事发生在云南省。该事涉及文山市人民法院和《云南经济日报》两家单位,“获利”方是云南“慈善妈妈”王玉琼。

        王玉琼被曾经的下属赵春雷举报:借“筹建敬老院”之名盗取慈善美誉并趁机圈地试图牟利;假借李连杰、壹基金名义骗取政府项目。

        2014年8月28日,王玉琼以自身名誉权受到侵犯为由,将赵春雷诉至文山市人民法院。同年10月30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该案至今尚未宣判。然而,2014年12月5日,《云南经济日报》刊文称王玉琼已胜诉。

        就此,文山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杨树勇称“是瞎写的,我都不知道这事”。而《云南经济日报》相关负责人面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采访,至今保持缄默。

        澎湃新闻在调查中发现,“王玉琼胜诉”假新闻的两名作者,均不是《云南经济日报》的记者,第一署名作者“李光员”竟然是文山市水务局的职员。

法院未宣判,“胜诉”判决已见报

        王玉琼提交给法院的民事起诉状显示,由于她对赵春雷提出的非分要求未能满足,赵随后便在各大网站发帖对她进行侮辱和诽谤,公然辱骂她为“毒妇贼婆”、“云南著名女骗子”、“悍妇”,使用“假冒”、“无常”、“无耻”、“卑鄙和贪婪”之辞贬损她,编造“借慈善敛财千万”的不实之词毁损她。

        起诉状中同时提到,文山当地某公司默许赵春雷利用该公司经营管理的网站对王玉琼进行谩骂、诽谤和人身攻击,王玉琼通过委托代理人致电及委派委托代理人亲临该公司请求删除网帖,接连遭拒。

        王玉琼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并删除对原告的谩骂、攻击和诽谤内容;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公证费共计11万元。

        针对此案,文山当地媒体于2014年11月4日刊发报道称,由于原被告双方不接受法庭组织调解,法庭将尽快组织合议庭评议,案件将择日宣判。

        2014年12月5日,《云南经济日报》刊发新闻称“原告王某胜诉”。

        在这篇名为《文山审理首例网络名誉权纠纷》的新闻报道中,隐去了原、被告双方的真实姓名。

        文中提到,原告王某指证赵某在网络上公然辱骂其为“云南著名女骗子”、“毒妇贼婆”等,并使用“假冒”、“无耻”、“卑鄙和贪婪”之辞贬损原告,编造“借慈善敛财千万”的不实之词毁损原告等。

        该新闻报道写明:经过庭审,文山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王某胜诉。

        澎湃新闻对比发现,除了隐去原、被告的真名外,该报道提及的案由、诉求、庭审细节与王玉琼诉赵春雷名誉侵权案完全一致。

        然而,文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于3月23日告诉澎湃新闻:这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还没有判决结果;一旦判决结果出来,法院会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当事双方,前来领取判决书或者邮寄给对方。

        截至澎湃新闻发稿,赵春雷称至今未收到法院判决书。而王玉琼在3月底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亦称尚未接到法院宣判通知,“应该是还没有判决。”

法官否认,法院、报社缄默

        3月31日,负责该案庭审的审判长、文山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杨树勇告诉赵春雷:本案至今尚未出审判结果,有关媒体报道原告胜诉的报道“是瞎写的,我都不知道这事”。

        同时,杨树勇声称并不认识撰写新闻报道的两位作者,“绝对不是我们法院的人,而且针对法院判决,一定是当事双方最先知道结果。”

        不过,文山市人民法院至今未对“慈善妈妈胜诉”一事,进行详细回应或发表声明。文山市人民法院与此事是否存在某种联系?外界尚难知晓。

       3月26日,澎湃新闻与《云南经济日报》办公室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叫记者直接采访负责新闻业务版块的何(音)姓主编。同日,澎湃新闻致电该何姓主编,但在得知澎湃新闻采访的内容后,对方以有事为由挂断电话。

        10余天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发短信给该何姓主编进行采访,但其始终不接听电话,也未回复短信。

        就此,文山州委宣传部一刘姓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媒体报道须真实”。而截至澎湃新闻发稿,文山市委宣传部未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

“假新闻”作者是文山市水务局职员

        撰写“王玉琼胜诉”假新闻的署名作者是:李光员、潘丞圣。不过,《云南经济日报》在该稿的署名中,并未明确注明作者是该报记者还是通讯员。

        多名《云南经济日报》的记者告诉澎湃新闻,该报没有名叫“李光员”、“潘丞圣”的工作人员,“类似这样的署名方式,一般都是与报社有发稿业务联系的当地宣传部门工作人员或者是报道所涉单位的工作人员供稿。”

        澎湃新闻网络查询发现,“李光员”在《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文山日报》、文山新闻网等媒体发表过大量新闻报道,报道内容多涉及文山当地党政职能部门的新闻信息。“潘丞圣”亦曾在《云南经济日报》发表过多篇有关文山当地的新闻报道。

        在所涉新闻报道中,有时明确注明“通讯员”,有时仅署名“李光员”、“潘丞圣”。

        “李光员”最新的一篇新闻报道(2015年4月3日)发表在《云南经济日报》,标题为《文山严惩踩“红线”闯“雷区”干部》。此外,中国记者网的查询结果显示,一位名叫“李光员”的记者于2011年供职于文山电视台。

        4月9日,文山电视台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李光员目前已离职。同日,文山新闻网(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文山日报社承办)工作人员称,李光员为该网站通讯员,“他以前在文山电视台做过记者,目前据说在(文山)市水务局工作。”

        文山市水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该局确有一名叫“李光员”的员工。

        4月9日下午,澎湃新闻电话采访了李光员。在电话中,李光员确认其就职于文山市水务局,并承认撰写了《文山审理首例网络名誉权纠纷》一稿。

        李光员说,当初在采写此稿时参考了文山媒体对此案的报道(未说明具体是哪篇报道)。澎湃新闻指出,(网络搜索到的)文山当地媒体的新闻报道称该案尚未宣判,为何你撰写的新闻报道中明确了原告(王玉琼)胜诉的细节?

        就此,李光员未作回应。此后,他未再接听澎湃新闻的电话,亦不回短信。

一系列悬疑待解

       王玉琼涉嫌造假敛财的细节经澎湃新闻率先曝光后,“慈善妈妈”的光环背后,早已疑点重重。

        一名水务局的职员为何撰写法院新闻稿?其向报社投新闻稿,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单位名义?该新闻稿是否经过了文山市人民法院的认可与授权?报社刊登此新闻稿是否做到了基本的核实义务?

        “慈善妈妈胜诉”的假判决、假新闻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内情?是否存在着权钱交易的黑幕?

        一系列的悬疑,需要云南各方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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