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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国家试点一年多,浙江女商人挂牌“民营银行”被公诉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夏剑
2015-04-09 18:26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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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环城北路292号,钱塘银行(筹)的牌子就挂在7楼。 网络图片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9日从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以涉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对浙江金华籍女商人姜霞倩提起公诉。就在国家开始试点设立“民营银行”过程中,这位49岁的金华女商人,以自己名下的一家文化投资公司为壳,自我包装出让人无法了解真相的“虚幻关系网”,未经银监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名为“钱塘银行(筹)”的民营银行,并于2013年8月在杭州市中心繁华地段对外挂牌。

        这比2014年12月12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我国首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还“领先”一年多。

        同“钱塘银行(筹)”一样,这位女商人的出现及背景,总是披着一张神秘的面纱,让人无法摸透其来历和底细。一位曾因被“钱塘银行(筹)”项目吸引,与姜霞倩有过接触的知情人士9日向澎湃新闻描述:“和她交谈时,你在一段时间内一定会被她的个人魅力所吸引,而她的言论谈吐之中,无时无刻不透露着她背后有着让人捉摸不透的关系网络,上至官员,下至企业家。”

        为了“钱塘银行(筹)”的发展需要,姜霞倩还专门在杭州成立了1家名为“瑞智开创”的文化投资公司,作为之后筹备“钱塘银行”的主角。2014年9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通告,依法取缔姜霞倩等擅自设立的“钱塘银行(筹)”,并要求“钱塘银行(筹)”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

        经浙江银监局查实,2013年8月以来,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姜霞倩、瑞智开创等擅自设立了“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刻制了印章,并在办公场所挂出了“钱塘银行(筹)”的牌子。银监会要求,“钱塘银行(筹)”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并责成浙江银监局将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按我国相关法规,民营银行的设立,必须向银行主管部门递交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姜霞倩有的仅仅只是一个在工商部门的名称预登记手续。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间, 姜霞倩在未经中国银监会等银行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工商部门预核准“浙江钱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名称,并在之后擅自私刻公章开立验资账户、签订经营场所租赁预约协议书,成立“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并于2013年8月,在杭州市环城北路292号环北银座大厦7楼北侧,悄然挂起 “钱塘银行(筹)”招牌。随后,姜霞倩以法人身份参与意向股东谈判,参与委托他人为筹建银行募集资金等。其行为涉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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