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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投资回报低,两部委:鼓励捆绑促社会投资稳定盈利

澎湃新闻记者 周辰
2015-05-06 15:32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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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丁家坝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 CFP 资料

        “PPP是持久的婚姻,而非一场简单的婚礼,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的合作。”谈到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如是说。

        在当前水污染防治项目投资回报率普遍偏低的大环境下,如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此,财政部、环保部日前对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作出规范,并明确“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

        5月6日,澎湃新闻从环保部获悉,为切实实施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4月27日,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赵华林表示,《意见》对于促进多元融资,努力破解社会资本投入的制约瓶颈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赵华林说,目前在水污染防治领域,流域综合整治、安全饮水保障、环境监测等环境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投入能力有限,水污染治理有成效,但成效不显著。“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水污染防治领域显得尤为迫切。”       

        对此,《意见》以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健全公平安全的投资环境、优化社会资本投入的引导机制为重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提高社会资本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宽水污染防治项目融资渠道。  

        “建立投资回报机制是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基本前提。”赵华林说,由于水污染防治项目具有公益性,收益率比较低、回收周期较长的特点,决定了其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持续稳定的资金回报。《意见》强调社会资本稳定投资回报机制的建立,在因地制宜综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基础上,针对环境保护项目特点,提出鼓励捆绑、资源组合开发等盈利模式创新。   

        赵华林说,《意见》鼓励采用第三方支付体系,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作用,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交易咨询服务是降低PPP项目风险、保障公平公正的重要途径。《意见》还提出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实行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接受公众监督。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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