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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状告人居委,质疑华大基因项目环评和实验室安全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崔烜
2015-05-21 07:1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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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的一个建设项目,因周边居民担心可能受到不利的环境影响,正面临争议。居民先是签名反对,继而将通过项目环评审批的当地政府部门告上法庭,希望借此阻止项目上马。

        这起“民告官”案一审败诉,居民不服,目前已进行二审,未当庭宣判。

        华大基因总部所在的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官网介绍,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生命科学的科技前沿机构。多位受访居民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们对华大基因项目的主要担忧是实验室微生物逃逸风险,同时还担心项目选址的山洪风险。

        5月19日,华大基因就此事回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强调该项目的程序合法性,但未就居民提出的“实验室微生物逃逸风险”置评。

环评机构资质争议        

        5月15日,深圳市大梅沙居民起诉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人居委)的行政诉讼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大梅沙多个小区以及成坑村居民要求撤销深圳市人居委在2014年作出的《深圳华大基因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大梅沙地区是深圳著名的海滨旅游区域。华大基因在2007年选中了大梅沙盐坝高速以北,与成坑村直线距离约200米的10.3万平方米地块作为其综合中心建设的选址,并在2010年取得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在2013年底,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期间,当地居民提交了3017人的联合签名反对,但并未能阻止项目上马。此后,反对者将深圳市人居委以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告上了法庭。但上述两案的一审原告均败诉,诉求被驳回。

        该案争辩焦点在环评机构深圳环科院的资质问题上。

        根据深圳市人居委对《华大基因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学术会议中心、医学健康研发中心、办公室、生物科技研发室(在医学健康研发中心中庭内建设)、宿舍、食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等。而生物安全实验室共计3万平方米,均位于一期工程医学健康研发中心,其中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占5%,其余均为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大梅沙居民认为,该项目明显属于生物、生化制品制造类别,而本案的环评机构深圳环科院并不具备此类别的评价资质,并且深圳环科院是深圳人居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其出具的环评报告很难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深圳市人居委将华大基因中心项目划入到‘社会区域’类评价范围,但该项目既不涉及城市基础设施,也不涉及科教文卫设施,实际上项目运营的是‘医学健康研究和生物科技开发’,跟‘社会区域’所有子类别都不相关,人居委的做法强行让其下属单位深圳环科院有了这个项目的资质,这并不合法。”原告代理律师陈旭绯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在一审中,原告就提出希望法庭对深圳环科院对此项目的环评资质进行核定,但法庭未予理会。

        对此,深圳市人居委答辩称,华大基因中心项目不从事“各种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等的制造及加工”,也不从事“转基因技术推广应用、物种引进”,因此并不属于原告所提出的“化工石化医药”类别,而属于“社会区域”类别下的“社会服务设施”项目,且得到省一级环保部门的认可。

        另外,深圳市人居委称,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深圳环科院与深圳人居委已经脱钩,两者并无利益关系。

        “就算是因为环保部今年的要求现在两家已经脱钩了,在出具这份环评报告的时候,深圳环科院也仍然是人居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大梅沙万科东海岸小区的居民孙先生对澎湃新闻说。

        而为了解决环评资质的关键问题,5月15日,二审庭审中,大梅沙居民向法院提出希望法院请求环保部进行环评资质认定。

项目存微生物逃逸风险?华大基因未回应        

        多名大梅沙万科东海岸居民表示,在华大基因中心项目2013年底环评公示期间,居民们更为担忧的是项目的实验室微生物逃逸风险。

        “华大基因也在做微生物病毒研究,3万平方米的实验室,会不会有实验室微生物逃逸的风险?”五位起诉人之一的曹女士向澎湃新闻表示。

        但这一风险在最初就被深圳市协调的政府部门排除。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3年12月在梅沙街道办举行的华大基因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座谈会上,就有深圳市疾控专家明确表示,华大基因实验室属于三级实验室,诸如禽流感、SARS、结核菌等高致病微生物不会有,深圳目前只有疾控中心有资格检测、分离、培养、保存和运输这些微生物。

        “华大基因均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各项手续,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地下基础工程建设。”5月19日,澎湃新闻就此问题向华大基因提出采访申请,该公司的公关人员强调了该项目的程序合法性,但并未提供详细的解释。

        万科东海岸居民郑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华大基因中心项目选址还有山洪风险,项目上游的上坪水库,泄洪渠就是成坑村山沟,华大基因中心项目的位置就在河道范围内,一旦山洪暴发,洪水就会淹没华大基因每日18吨的实验室废水,冲到下方的成坑村内,并且直接流入大海,“这个是巨大的环境风险”。

        原告律师陈旭绯认为,华大基因中心项目在河道上建设,明显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的禁止性规定,深圳市人居委不应对项目进行行政许可。

        5月15日出庭的深圳市人居委副主任张建安则回应道,因为环评报告书中没有涉及成坑河上建设道路的问题,“批复”中也没有涵盖此问题,因此成坑河与深圳市人居委作出的环评审批无关。他同时表示,华大基因应根据河道管理规定向水利部门申报河道范围内的建设审批手续。

        而当日作为第三人出庭的华大基因代表则表示,“华大基因的用地在2005年就是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更大。”而对于山洪威胁的问题,他回应说,“上面的水库三年都没有水,说不上有泄洪的问题,何况项目的主体部分并不在成坑河河道范围内。”

        “在大梅沙居住的人都知道,每年暴雨期间都会有大量的泥石塌方,仅仅是因为三年水库没水就能排除暴雨山洪的可能性吗?”郑先生在法庭上质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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