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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终止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一票否决制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副产品。湖南常德发明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很快被推广至全国,并根据各地的需要,不断添加新的内容。在全国层面,1991年,社会综合治理被纳入一票否决的范围。2005年,各地又把信访添加到了一票否决的清单上。
多年来,“一票否决”的清单不断拉长,又不断被清理、合并、压缩,以缓解基层官员的职业压力。但计划生育始终是“一票否决”的核心事项。2013年,卫生部和计生委合并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新机构的第一份公告就强调,计划生育政策“三不变”,包括“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变”。
一票否决制催生了大量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最常见的是将计划生育记录和就业、经商、子女户口登记、入托、入园甚至接受义务教育等基本权利挂钩。2014年,由于无力缴纳计生罚款导致孩子失学,一名贵州男子在绝望中自杀。这只是层出不穷的悲剧中的极端案例之一。
因为考核的高压,地方政府有时候会有些神经质的做法。最近,贵州荔波县一度要求该县高中教师覃谊在5月31日之前引产,否则就将她开除。覃谊已经怀孕5个月,并且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安徽领取了生育许可。
这种荒谬局面完全是一票否决制导致的:尽管安徽省和贵州省执行不同的生育政策,但中央政府用同一条标准进行考核,这导致贵州官员选择执行更严厉的政策,以免影响自己的考核。
在国家卫计委的干预下,覃谊和胎儿才逃过被引产的命运。然而,在一票否决的压力下,地方官员在计划生育问题上的高压做法,仍有可能不断挑战政治伦理。
人口政策已经开始松动,并且显然将进一步调整,但基层官员的作为仍有强大惯性。我们认为,应尽快终止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为生育政策的调整创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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