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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王志强之死

2015-06-01 20:39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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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儿童节。13岁的王志强没能活到这个节日。2015年4月18日,他死于河南省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今天凌晨,河南信阳市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他在救助机构“患重度营养不良(恶病质)伴褥疮形成,并合并多部位结核病变,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导致死亡。而这一切,是当地公安、民政、救助站、医院等一系列职能部门极端不负责任所导致的。

        王志强走失第二天的凌晨就被公安找到了,但处警民警没有按公安部有关办理失踪儿童案件的规定,对王志强进行采血、信息比对,在短短一个多小时之后,就把他作为“流浪人员”送往信阳市救助站;之后,王志强的父母反映孩子失踪后,处警警察还是没有向辖区通报警情;市110的接警员在没有查询记录的情况下,直接向办案民警称“不知道”人员失踪情况;信阳市救助站没有进行指纹采集,没有及时送医;医院没有对孩子进行必要的病因检查和有效治疗……一道道防线失守,一个个不负责的工作人员,就这样把一个智力有残缺的孩子生生推向死亡。

        事实上,中国有关走失儿童的刑事立案、侦破制度,有关流浪儿童的救助制度,自2003年“孙志刚事件”、2011年的“微博打拐事件”以来,已经相当成熟完善。比如,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三令五申:儿童、少女失踪必须立即立案,不必等失踪满24小时,甚至明确提出“儿童失踪案要按命案侦破”。但是王志强事件还是发生了,它戳中了基层司法、救助机关的颟顸、麻木甚至冷酷。

        然而,类似的悲剧,甚至就河南信阳市来说,也不是个案。比如,去年12月,信阳市固始县平安社区救助中心的一组照片显示:一名“被救助”的儿童被拴树上;死者被棉被一包草草地放在墙角;一些房间床上连基本的褥子都没有。再比如,还是去年12月,17岁重病少年何正果在信阳市走丢后,被信阳市救助站送入市精神病医院,之后在院内“猝死”,遗体当天即被火化。何正果被送到精神病院的第二天,其父亲就曾到过信阳市救助站询问值班人员,当时救助站竟然告诉他:没有!

        在何正果的“猝死”引发舆论怒潮之后,去年12月,信阳市政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细做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及时、全面救助”。但是,此时正在信阳救助站管理之下“重度营养不良”的王志强,正在一步步走向死亡。何正果被“救助”后“猝死” 所引发的轩然大波,并没改变当地救助机制的冷酷现实。

        究竟要死多少个何正果、王志强,才能让悲剧不重演?在接连发生两起死亡事件之后,当地仅是对责任人做出撤职等行政处罚,而没有进行渎职犯罪的刑事追究,这到底能不能起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走失、被拐儿童(特别是那些智力残缺的未成年人),是这个社会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人群之一,能不能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服务,是一个社会法治水平的晴雨表,也是一个社会良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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