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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检察院司机醉驾致一人死亡,官方称其私自驾车访友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魏凡
2015-06-16 14: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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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一辆检察院警车将一辆摩托车撞翻在地。@中国网络资讯台 图

        深夜里,一辆检察院警车将一辆摩托车撞翻在地,摩托车驾驶员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检测报告显示,警车驾驶员司机潘国霖属于醉酒驾驶。

        6月11日凌晨3时许,这一幕发生在广西崇左市街头。广西贺州市钟山县检察院发布通报称,警车司机潘国霖为该院聘用司机,事发当晚私自驾驶警车外出访友。

        崇左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农志敏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调查当中,案件结案后,宣传部门会公布。”

        据中国网络资讯台报道,死者梁忠健的堂妹梁丽芳称:6月11日凌晨其哥梁忠健去和朋友玩,摘完芒果准备回家的路上,一辆检察院警车在崇左市友谊大道往崇左旧城区方向非机动车道内逆行,在拐出路口撞上直行的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梁忠健被撞飞,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被撞身亡的摩托车驾驶员梁忠健今年25周岁。

警车司机潘国霖属于醉酒驾驶。@中国网络资讯台

        澎湃新闻在一份名为“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中看到,“检测结果”一栏中显示,从潘国霖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56mg/100ml。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行为。农志敏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该报告的真实性。

        该报告书的“案件简要”一栏显示:2015年6月11日3时05分许,崇左市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崇左市粮食储备中心前路段,潘国霖驾驶桂JB096警小型轿车与梁忠健驾驶桂F8V276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梁忠健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车辆不同受损的交通事故。

        广西贺州市钟山县检察院于13日发布通告称:2015年6月10日23时左右,在崇左市出差的我院聘用司机潘国霖(男,27岁),未经批准私自驾驶警车外出探望战友,于次日凌晨3时许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1名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当天,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潘国霖被崇左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许思龙认为,潘国霖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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