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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铭新作解读中年张爱玲:她的窘和穷,她妒忌林语堂的理由

澎湃讯
2015-06-22 09:1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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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资深“张迷”刘绍铭教授解读中年张爱玲的著作《爱玲说》近日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出版。

        按照刘绍铭教授的序,这本书讲的是“课室内外的张爱玲”。课室内,有学院规矩管着,个中人对张爱玲的文章苦读细品、穷理达诂;课室外,人人都是窥探者,对着张爱玲的家世、童年阴影、婚姻、政治立场……,无孔不入。这本书中,这两边的内容都有。

        “祖师奶奶”张爱玲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哀荣极盛,爱她、读她、忆她、批她的作品早已蔚为大观,仍然不能道尽她的“好”。刘绍铭在这本书里,讲的是她的窘和惨。

        读者在书中会看到,作为新大陆的新移民,她在美国的大学寻找工作机会,却苦于没有博士学位,无法找到稳定的教职。其间短暂的几份工作,也因为她不够长袖善舞,动辄得罪人,终于没有扎根。这样一个“除写作外别无其他谋生能力”、又一心要超过林语堂的女作家,来到美国,生活中处处碰壁,写作事业上也一路坎坷。后来,孤身在香港做电影编剧工作的张爱玲,在给美国丈夫赖雅的信中写道:“暗夜在屋顶散步,不知你是否体会我的情况,我觉得全世界没有人我可以求助。”那个拒人千里的张爱玲,居然也会示弱;另一方面,也觉得这是张爱玲真实窘况的写照。

        澎湃新闻经出版方授权刊发该书中的《爱玲五恨》篇章。

       人生恨事知多少?张爱玲就说过,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骨;三恨曹雪芹《红楼梦》未完;四恨高鹗妄改——死有余辜。人生恨事何止这四条?在近日出版的《张爱玲私语录》看到,原来张小姐“从小妒忌林语堂,因为觉得他不配,他中文比英文好”。我们还可以在《私语》中看到她“妒忌”林语堂的理由:“我要比林语堂还要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

        张爱玲跟宋淇、邝文美夫妇认交四十余年,互通书信达六百多封。有一次,爱玲跟他们说:“有些人从来不使我妒忌,如苏青、徐吁的书比我的书销路都好,我不把他们看做对手。还有韩素音。听见凌叔华用英文写书,也不觉得是威胁。看过她写的中文,知道同我完全两路。”

        《私语》发表于1944 年,爱玲二十四岁。林语堂的成名作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吾国与吾民》)1935 年在美国出版,极受好评。第二年出了英国版,也成为畅销书。林语堂名成利就,羡煞了爱玲小姐。如果她是拿林语堂在《论语》或《人间世》发表的文字来衡量他的中文,再以此为根据论证他的中文比英文好,那真不知从何说起。林语堂的英文畅顺如流水行云,起承转合随心所欲,到家极了。

        张爱玲“妒忌”林语堂、觉得他“不配”,或可视为酸葡萄心理的反射。除了海棠无香鲥鱼多骨外,张爱玲终生抱憾的就是不能像林语堂那样靠英文著作在外国领风骚。她从小就立志当双语作家。十八岁那年她被父亲Grounded,不准离开家门。病患伤寒也不得出外就医,如果不是女佣使计帮她脱险,可能早丢了性命。康复后,爱玲把坐“家牢”的经过写成英文,寄到英文《大美晚报》(Shanghai Evening Post and Mercury)发表。编辑给她代拟的题目是:“What a Life! What a Girl’s Life!”四年后爱玲重写这段经历,用的是中文。这就是今天我们读到的《私语》。

        张爱玲在上海念教会学校,在香港大学英文系修读了两年。移民美国后,除了日常的“语境”是英文外,嫁的丈夫也是美国人。这些条件当然对她学习英语大有帮助,但如果我们知道她英文版的《秧歌》(The Rice-Sprout Song)是1955 年出版,而她也是在这一年离港赴美的,应可从此推断她的英文造诣全靠天份加上自修苦学得来。

        张爱玲1952年重临香港,生活靠翻译和写剧本维持,同时也接受美国新闻处的资助写小说。英文本的《秧歌》和《赤地之恋》就是这时期的产品。2002年高全之以电话和电邮方式访问了当时美新处处长Richard M. McCarthy,谈到他初读《秧歌》的印象,说:“我大为惊异佩服。我自己写不出那么好的英文。我既羡慕也忌妒她的文采。”

        出版《秧歌》的美国出版社是Charles Scribner’s Sons,在出版界相当有地位。从高全之所引的资料看,《秧歌》的书评相当正面。其中《纽约前锋论坛报》的话对作者更有鼓舞作用。以下是高全之的译文:“这本动人而谦实的小书是她首部英文作品,文笔精炼,或会令我们许多英文母语读者大为钦羡。更重要的是,本书展示了她作为小说家的诚挚与技巧。”

        《时代》杂志这么说:“如以通俗剧视之,则属讽刺型。可能是目前最近真实的、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生活的长篇小说。”

        我手上的《吾国与吾民》是英国Heinemann 公司1962 年的版本。初版1936,同年四刷,接着是1937、1938。1939出了增订本。1941和1942年各出二刷。跟着的1943和1956年都有印刷。三四十年代是林语堂的黄金岁月,畅销书一本接一本地面世,在英美两地都可以拿版税,不管他“配不配”,单此一点也够爱玲“妒忌”的了。

        像林语堂这类作家,真的可以单靠版税就可以"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爱玲也向往这种生活,但1952年离开大陆后,她追求的东西,衣服和旅游还是次要,每天面对的却是房租、衣食和医药费的现实问题。她的中文作品虽然继续有版税可拿,但数目零星,多少不定。要生活得到保障,只能希望英文著作能为英文读者接受。这个希望落空了。《秧歌》的书评热潮,只是昙花一现。1956年香港友联出版社出版了《赤地之恋》,版权页内注明:not for sale in the United Kingdom, Canada,or the UnitedStates of America。“不得在英国、加拿大或美国发售”,张爱玲显然没有放弃总有一天在欧美国家出版商中找到伯乐的希望。

        英美出版商对《赤地之恋》不感兴趣,或可解说因为政治色彩太浓,不是“一般读者”想看的小说。但The Fall of the Pagoda(《雷峰塔》)和The Book of Change﹙《易经》﹚这两本作品,说的是一个破落封建家庭树倒猢狲散的故事,却依然乏人问津。李黎在《雷峰塔对照记》(《中国时报》,2010年6月18日)开门见山说:

        收到张爱玲的英文小说The Fall of the Pagoda ⋯⋯ 出于好奇立刻开始读,可是看不到两三章就索然无味的放下了,过些天又再勉强自己拾起来,如是者数回——做梦都没有料到阅读张爱玲竟会这么兴趣缺缺。原因无他:对于我,张门绝学的文字魅力仅限于中文;至于这本英文小说的故事,一是实在并不引人入胜,二是早己知之甚详毋须探究了。

        同样的一个故事,用两种语文来讲述,效果会不会相同?李黎说英文版本的张爱玲因为没有她注册商标的那些“兀自燃烧的句子”,读起来竟然完全不是一回事,“就像同一个灵魂却换了个身体,那个灵魂用陌生的面孔与我说英文”。

        李黎举了些实例。我耐着性子苦读,也随手录了不少。触类旁通,因此只取一两条示范。

        “Just like him,” Prosper Wong murmured. “A tiger’s head and a snake’s tail. Big thunder, small rain drops.” “虎头蛇尾。雷声大,雨声小”这几句话的原意,受过几年“你好吗”普通话训练的中文非母语读者也不一定猜得出来。

        “A scholar knows what happens in the world without going out of his door.”“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这是李黎贴出来的例子。其实,在计算机手机普及的今天,这句话不论是中文原文也好,译成英文也好,已全无意义可言。英文书写忌用成语俗话,因为成语本身就是一种陈腔滥调。成语如果经常出现,这表示作者的思想已渐失去主导能力,开始断断续续的拾前人牙慧了。不幸的是《雷峰塔》和《易经》随处可见这种似通非通的句子:“Really, if I were you, Mrs Chin, I’d go home and enjoy myself, what for, at this age, still out here eating other people’s rice? ”Sunflower said.

        张爱玲的小说,写得再坏,也有诱人读下去的地方——只要作品是中文。《异乡记》有些散句,不需Context,也可兀自燃烧:“头上的天阴阴的合下来,天色是鸭蛋青,四面的水白漫漫的,下起雨来了,毛毛雨,有一下没有一下的舔着这世界。”张爱玲英文出色,但只有使用母语中文时才露本色,才真真正正的到家。她用英文写作,处理口语时,时见力不从心。我在2005 年发表的长文《张爱玲的中英互译》特别谈到的是这个问题。《雷峰塔》不是翻译,但里面人物的对话,即使没有成语夹杂,听来还是怪怪的。第二十四章开头母亲对女儿说话:“Lose your passport when you’re abroad and you can only die,” Dew said. “Without a passport you can’t leave the country and can’t stay either, what else is there but to die.”

        王德威是行内的好好先生,tolerant, indulgent and forgiving。他在为《易经》写的序言内也不禁轻轻叹道:However, from a critical perspective The Book of Change may not read as compellingly as “From the Ashes.”《易经》的故事和情节,不少是从《烬余录》衍生出来,但王德威认为英文《易经》不如中文的《烬余录》那么“扣人心弦”(Compelling)。其实论文字之到家,《烬余录》哪里及得上《封锁》、《金锁记》和《倾城之恋》那么教人刻骨铭心。但结尾那百余字,虽然炽热不足,亦可兀自焚烧,是不折不扣“到家”的张爱玲苍凉文体: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雷峰塔》和《易经》这两本英文创作未能在欧美出版人中找到“伯乐”,最简单的说法是语言障碍。中英文兼通的读者,一样为其中人物的名字“陌生化。”化名Lute的是爱玲。Dew是她妈妈。Elm Brook是爸爸。这也罢了。最陌生的是一些较次要的角色,如女仆Dry Ho。Dry Ho? “Dry Ho was called dry as distinguished from a wet nurse.”“奶妈”是Wet Nurse。有一位叫Aim Far Chu的。初看以为Aim Far是名字拼音,后来才知是“向远”之意,Chu是姓。

        第一回快结尾时我们听到Dry Chin说:“Keep asking.Break the pot to get to the bottom.”“继续问吧。打破沙锅问到底吧。”李黎看了两三章才觉得趣味索然。不知有汉的洋读者,打开书才三两页,就给Dry Ho和Prosper这些人物搞昏了头,决不肯break the pot的。我们都因为张爱玲早期写出了这么多的传世之作而她、偏爱她、甚至纵容她。只要是出于她的手笔的中文作品,我们一定“追捧”下去。但看了《雷峰塔》和《易经》后,我们难免觉得心痛:如果她生活无忧,能把精神和精力全放在中文书写上,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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