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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过时了

2015-07-01 19:29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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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4年12月下旬发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时隔半年,交通运输部最近发布《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间隔时间之短,不同寻常。

对照两份统计公报,除了反映数据动态变化,统计项目基本无变化。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一是中国大陆收费公路建设债务规模大,2014年度债务余额为38451.4亿元,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895.5亿元;二是收支不平衡,收不抵支,2014年度收支缺口为1571.1亿元,远远超过2013年的661亿元。

一系列数据,似乎足以回应多年来对公路收费的质疑:背着巨额债务修建的公路,收费难道不可以吗?何况还收不抵支呢!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1984年之前,中国大陆公路修筑依靠财政投入,当时每年的投入有几个亿,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造成了公路数量少、标准低以及路网连通度差、通行能力弱,交通拥堵问题在许多干线公路上经常出现,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1984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出台,在这一政策刺激下,经过30年建设,中国大陆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其中,政府还贷公路10.40万公里,经营性公路5.85万公里;高速公路10.67万公里,一级公路2.34万公里,二级公路3.16万公里。中国高速公路里程从无到有,跃居世界第一。

问题在于,1984年制定“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时,要解决的是城市之间、地区之间没有快速通道的问题。当时承诺,贷款还清之日,快速通道将免费通行。这一政策解决了“一条线”的交通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难题。实行之初,公众并无异议。

但是公众后来发现,快速通道收取的通行费早就足以还清贷款,但是收费照旧,地方政府收费之初的承诺并未兑现。这种失信行为,直接导致公众的不满和质疑。

贷款还清,为何继续收费?一是有的收费公路进行了公司化改组,甚至成为上市公司,通行费成为其最大的经营收入,取消通行费,相当于解散这家公司;此外,经济高速增长,使各地建设快速通道的需求急剧膨胀,“一条线”的建设需求很快转变为“路网”的建设需求,原先收费公路的主体已经不是经营一条公路的格局,而是掌控大到一个省,小到一个大地区快速通道的经营养护与建设,在建设经费紧张背景下,还清贷款的那条路往往成了“能下金蛋的鹅”,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高速公路公司,如何舍得履行先前的承诺?实际上,在所能查阅到的“高速公路条例”中,有关通行费的规定中,各省也没有表示出还清贷款,收费终止的意思。

因此,问题出在当初简陋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已经不足以应付今天复杂的路网建设经营与养护: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公路,既然姓“公”,那么它如何体现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资本进入收费公路这样的公共工程建设和经营领域,如何平衡资本与公众的利益?

这些基本问题,都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无法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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