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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资深局长堕落曲线:感觉提拔无望,转向“物质补偿”

澎湃新闻记者 蓝天彬
2015-07-02 15: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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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宁区环保局局长王平。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局原局长王平在一些人眼中,是个能干事、肯干事且对自我要求颇高的官员,后来,辗转腾挪了几个官职后,他因一度感觉自己“提拔无望”,遂想在物质上弥补自己,开始“大胆”接受他人的贿赂。

7月2日,王平受贿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法院庭审现场获悉,王平因非法收受3套房和47万元,累计355万余元,构成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非法收受的3套房和47万元上缴国库。

7月2日上午9点半,王平被两名法警搀扶着来到被告席。

今年53岁的他,头发已经有点花白,身着藏蓝色短袖T恤和黑色裤子,表情比较平静,话语不多,表示认罪、悔罪。

王平曾在南京市江宁区的多个重要岗位担任过“一把手”。比如,汤山镇镇长、区国土局局长、江宁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等职。

南京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2011年,王平利用担任江宁区汤山镇镇长、区国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个体企业负责人张剑飞在矿山开采、开具企业环保证明等方面协调关系。

检方称,张剑飞为表感谢,先后在王平购车时、儿子考上大学时、儿子出过留学时,给王平或其家人送去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检方的第二笔指控是,王平受贿3套房。

检方指控,王平利用担任江宁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及开发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其老乡、个体企业负责人卞贤标在承接开发区的土石方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

为回报王平的“帮助”,2006年~2009年,卞贤标陆续送给王平3套房,价值共计308万余元。包括南京一套104万余元的住房,一套179万余元的门面房(都登记在王平儿子名下),另外在广西北海市一套约25万元的房子,登记在王平名下。

王平对3套房没有异议,但辩称这3套房自己并未占有、使用,没有拿到钥匙。

公诉人问王平,“卞贤标送你三套房,你心里有没有谱?”王平说,“应该有谱吧。”

公诉人又问,“什么叫应该有谱,你知道他为什么送房子吗?”王平说,是为了感谢我帮他介绍承接到了土石方工程的业务吧,也希望和我搞好关系,以后继续得到关照。

第三笔指控是,王平接受时任江宁区锁石社区副主任张兆来请托,为张兆来儿子工作的事情提供帮忙;江宁区交通局下属一家路桥公司欠了张兆来表弟徐某货款几百万元,王平帮忙催要了。

2014年春节前和端午节前,徐某通过张兆来,送了王平4万元和3万元现金。

澎湃新闻注意到,王平受贿大部分是在2006年~2013年江宁区环保局长期间。

公诉人称,王平在一些干部群众眼中是个能干事、肯干事的官员。

澎湃新闻采访了解到,王平在担任多个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时,自我要求高,注意形象,有很多施工企业送礼都被他退掉了。

但随着2006年调任江宁区环保局长后,他感觉政治前途进一步发展的希望比较渺茫。加上经济待遇相比之前也差了很多,就想在物质上得到弥补,遂和相关人员多了经济来往。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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